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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1:4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已经两次声明:【茗香小筑】不允许吵架的帖子,或者借着参赛的名义搬弄以前的是是非非,【茗香小筑】不是吵架的地方! 现禁止“烟雨江南携鹤飞 ”进入茗香小筑一个月,取消参赛资格!

《为了随风而逝的记忆》

我很想在很早之前就写下这么些文字,却都没有动笔。
有两种理由,一是担心,二是不敢。
现在,己经没有这两种心结了。
今晨,我起的很早。
推开窗,窗外是两棵树,一棵是梧桐树,另一棵也是梧桐树。
夏天的南风是很清爽的,将厨房的炊烟散布的房顶到处都是。母亲一向都是起的很早,她己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我从桌子旁边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正准备去打一杯开水,电脑突地响了几下,原来是有人进入聊天室并向我发来了讯息。
我没有立即去打开信息栏,而是一定要去打那杯开水。
天大的事,人还是要喝水的。
我边走边将开水吹凉,把椅子拉开一个身位,懒洋洋地坐了下来。
电脑的信息栏还在闪,我拉动着鼠标,点击,定位,讯息立马就出来了。
不愧是八兆的电讯网,那速度,钢钢的。
是诗坛里的诗友们又发帖了。
我点入进去,首先找到的是一组有关于争论霜天是与非的帖子。
我见怪不怪啦,这种帖子,似乎是沾染了间隔性肩周炎,只要是一打雷或一下雨,总是要有一些人出来兴风或作浪的。
但我相循着往下看时,却见到了一个很熟的人——————拈花笑。
这三个字一进入眼帘,内心的波澜便翻腾不己。
因为这个人太让我难己忘怀了。
拈花笑是第一个支持我的人。
我不能忘记他(她)。后来才知道拈花笑是个先生。
南风又拂过我的面颊,但我不能让南风将这个人的网名带走。
我觉得我虽然只是一棵窗外孤独的梧桐树,现在不是了,是两棵。
现在的网名是我注入坛子里的第二个了。
半年前我用我妻子注册进入霜天的网名去跟帖评论,因为评了一些让人不爽的话语,于是就招来了众多的非议,大有不赶尽杀绝就绝不收兵的狠势。我那时候真的很后悔,原来用了我妻子的网名进入霜天,别人却一针见血地大声呵斥起马甲来。
马甲果然真的是不能乱用的。真的。
我现在依然是心有余悸。
铺天盖地的征讨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我有口莫辩,有笔莫写。
正当此时,拈花笑一声断喝,喷出了我欲喷而没敢没来得及没心情喷出来的果断之音。
我仿佛是在无垠而强烈的海浪中捞到了一根草,虽然这根草的确很脆弱,但终究是有一根。
于是我很快就以快信的形式对他表示了敬意,并说明了原委。
拈花笑先生确说他帮的不是我,是一个道理与公心的问题。
无论怎样,他还是在我很受难堪的时候为我说了一句话。
我很是感激他。
我现在不再用我妻子的网名进入霜天了,而是用第二个网名进去。
原始的注册网名就不再提起罢。
否则我真的会对不住我的妻子,弄得她不好进来发帖。
并且也确实地感受到原来到霜天跟帖也必须学会用最婉转的词句,才能够有继续呆下去的资本。
于是我学巧了,凡是跟帖,我都说好话。
好话谁不愿意听呢。
纵使这是违心的好话。
我不知道拈花笑先生能不能够看到这篇文字,我写出来,完全了为了不让夏日的南风将其拂拭而去。
其实我的心是酸的,真的很酸,也为拈花笑先生而酸,因为那么多的诗坛网友,只有他才说了那么一句让我豁然开心的话。
得人恩惠千年记,这句老话说得真的很有道理。
世界上谁不会犯错????
毛主席不是强调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吗?
何况我只是在跟帖的时候评出了一些让人不爽的词义而己。
谁的诗是白璧无瑕????
我想没有。
马甲也罢,评词也罢,过去半年了,我想也该是大江东流去,淘尽金与沙了,都过去了,心底的恩怨忿懑都己经烟消云散了。
但拈花笑先生在我的心底却是留了下来。
为了这段心酸的记忆,我写下了以上的文字。
无论怎样,我都在心底感谢他。

最后,但愿这段文字没有脱离版主的正题。

烟雨江南携鹤飞
字于    2010年5月30日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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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20:14:03 | 只看该作者
::: 在 疏帘淡月 的贴子提到 :::
版规不是大家定的,违不违规也不是大家说了算。
论坛的江湖就这规矩,受不了的,请走开!
还有,你不要以为你这样撒泼打滚就能博得众人的同情,诗词是真正热爱这里人的诗词!
寻衅滋事、恶意破坏的人,根本不配在诗词里做人!
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事是法律管不了的,像你这样的,抽你又怎样?打你又怎样?

突然发现了该帖,仔细看完了该帖。

“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事是法律管不了的,像你这样的,抽你又怎样?打你又怎样?”
竟然还有这种人!这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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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20:15:35 | 只看该作者
::: 在 疏帘淡月 的贴子提到 :::
版规不是大家定的,违不违规也不是大家说了算。
论坛的江湖就这规矩,受不了的,请走开!
还有,你不要以为你这样撒泼打滚就能博得众人的同情,诗词是真正热爱这里人的诗词!
寻衅滋事、恶意破坏的人,根本不配在诗词里做人!
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事是法律管不了的,像你这样的,抽你又怎样?打你又怎样?
看一看!怎么这种语言的人在当版主,跟流氓地痞的语言有何不同?真是丢了坛子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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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2: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还有这一贴,仔细看看!
有点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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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2:23:21 | 只看该作者
身为菩提树,心是明镜台!!
多谢刀兄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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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0:19:05 | 只看该作者
::: 在 烟雨江南携鹤飞 的贴子提到 :::
呵呵!!!呵呵!!!!!
苍雪漫天,帘疏淡月两位版主,您们的话我都看见了,也受教了!!!
我给您们俩 讲一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我有一个朋友,他今年二十三岁,是河南的,进入我们公司也有三个多...
可是有一天,他冲凉的时候,一不小心将玉制项链给冲进下水道了,急的都像不要命的一般。我们也给了他百...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吧。我们发现他又表现出了乐呵呵的情形,原来的低迷一扫而光。于是我们就问他,怎么啦...
他沉吟了一会,但还是笑着说:丢就丢了吧!那块玉佛跟了我二十三年,早己经渗入了我的心灵。现在外面的...
说的多好呀!
内心的佛永远都在!!!!!
现在,我也要寻找内心的那尊佛。
文章是我写的,而写文章的目的己经达到,那就是为了感恩拈花笑先生,既然目的己然达到,夫复何求呢?!!!
因为这篇文章所引起的不快,在此向各位诗友表示诚挚的谢意,也更是向长剑先生和五龙先生表示真诚的谢意。
金庸先生在天龙八部那部小说里面说的真好: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贪痴多舛,转首即佛。罪身即我身,而我...
我愿参照此语,以慰我之真诚!!!
至于茗香,向我关门也就向我关门吧!我确实没有任何可争论的余地。只求心安而己!!
再次感谢跟帖的朋友们!
也再次感谢拈花笑先生!!!
本来无一物,何须惹尘埃?[em: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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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3:35: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原来这也有说道啊!
那真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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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3:06:33 | 只看该作者
发错了,版主有空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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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3:06:05 | 只看该作者
很抱歉,你的故事我没有兴趣读下去。
但是最后你说你的目的是感谢某人。既然如此,可以快信、QQ、短信、电话,甚至可以登门拜访,五体投地的感谢,在茗香、在比赛里搞这些,其用意难道不是昭然若揭吗?
你自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但你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论坛里的其他和平的人!如此只顾自己不顾别人,还说什么佛、谈什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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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2:27:0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呵!!!!!
苍雪漫天,帘疏淡月两位版主,您们的话我都看见了,也受教了!!!
我给您们俩 讲一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我有一个朋友,他今年二十三岁,是河南的,进入我们公司也有三个多月吧,他很喜欢他脖子上的一根玉制项链,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不停地摘下来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还炫耀着说这根项链跟随了他二十三年。那虔诚劲,不是用文字可以表达的。
可是有一天,他冲凉的时候,一不小心将玉制项链给冲进下水道了,急的都像不要命的一般。我们也给了他百般的安慰,但他就是听不进去。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吧。我们发现他又表现出了乐呵呵的情形,原来的低迷一扫而光。于是我们就问他,怎么啦?心情不是很不乐观吗?
他沉吟了一会,但还是笑着说:丢就丢了吧!那块玉佛跟了我二十三年,早己经渗入了我的心灵。现在外面的那块玉佛丢了,但内心的佛却永远都在呀!
说的多好呀!
内心的佛永远都在!!!!!
现在,我也要寻找内心的那尊佛。
文章是我写的,而写文章的目的己经达到,那就是为了感恩拈花笑先生,既然目的己然达到,夫复何求呢?!!!
因为这篇文章所引起的不快,在此向各位诗友表示诚挚的谢意,也更是向长剑先生和五龙先生表示真诚的谢意。
金庸先生在天龙八部那部小说里面说的真好: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贪痴多舛,转首即佛。罪身即我身,而我身即罪身!!!
我愿参照此语,以慰我之真诚!!!
至于茗香,向我关门也就向我关门吧!我确实没有任何可争论的余地。只求心安而己!!
再次感谢跟帖的朋友们!
也再次感谢拈花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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