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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关于“才尽更断笔”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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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4:3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一直忙于公务,根本无暇来坛。今天中午总算一切暂时告一段落,得到了空闲。登坛发现:三星期以前眉峰先生给我的快信留言,主要意思是眉峰先生在“江山文学”网站发现了“才尽更断笔”的一首七律,是抄袭眉峰先生的一篇http://www.vsread.com/article-29140.html,于是眉峰先生要求本人作出个合理的解释。

断笔玩网上文学论坛已有七年时间,在本坛注册也有六年了,断笔别的方面倒不敢说,只是在所谓抄袭一节之上,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一贯对之深恶痛绝,并在本坛第一个提出修改版规明文规定不可“普通”帖,非“原创”即“转帖”,杜绝说不清的擦边球行为。断笔文才虽不足,但还有一份清高和骄傲,从来不屑于抄袭!眉峰先生信或不信,断笔不再多作解释。

“才尽更断笔”的名字,若去百度,我自己也能发现诸如李鬼之流。有的网站我曾去理论过指出过,有的网站根本不理睬我,如之奈何?!结合前一阵秀士兄与部分霜天诗友作品被“遵义论坛”某位老先生“借用”之事,网络之上盗用他人创作的事情屡见不鲜,目前各处都很难有一个简捷可行的方法去杜绝,我们只能保证每个人自己的清白,对低下之流,我们没办法!

再次声明:“才尽更断笔”之名号,本人只在本坛以及“我们的天空”联盟之“嘻嘻哈哈”等极少几个地方使用过,而且,除了本坛,在联盟其他网站,本人从未发表过文学作品。若诗友在别处论坛发现“才尽更断笔”抄袭或盗用之事,概与本人无关!!!

另:“江山文学”之“才尽更断笔”,盗名之余,盗用作品之中有本人一首七绝(霜天发帖过)、一首五绝(与友人唱和之作,未单独发帖)、一副成联(当年贺吾妹炽雨生辰之作)、一句对句(嵌名)。http://www.vsread.com/space/myspace-10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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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4:46:40 | 只看该作者
嚯嚯,重量级的盗贼啊,盗名盗作品,佩服此类人的脸皮厚度,怎么就会无耻到这种程度呢?

相信老断的为人!
支持眉峰打李鬼!痛斥已不能消除我们的气愤了,网络的无奈,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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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4:36:3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见得多了,咱连痛斥的想法都没了。我们大家只能管好自己,对其他,无能为力。清者自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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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9:50:5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名之于人,是相当的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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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2:09:34 | 只看该作者
1、屈指算来,我与断笔兄相识、相知已五年有余矣。深知彼此的酒量才情、脾气秉性,更深知彼此的为人。 别的不敢说,以抄袭为乐----他这辈子做不到。

2、与眉峰兄虽未有深交,但几年下来,亦了解其为人。把东西拿到阳光下,正是坦荡的做法,更有利于消弭误判。

3、网上的抄袭----以抄袭为乐,确属常见。遇到类似问题,拿到阳光下晒晒,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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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2:57:52 | 只看该作者
居然还有这种事情。。。。
看来网络诗词抄袭问题要严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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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22:19:1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一首《浣溪沙》还被人用来征婚呢,挺搞笑的。我倒没去追究,反正没版费,娱乐而已,任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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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22:21:54 | 只看该作者
以断笔兄的性情和才力,总是极力避免与他人有雷同之处,断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作品。
眉峰先生大可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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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0:45: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科学啊,他盗也没好处啊,盗得好,别人也说“啊,这个才尽更断笔好历害”,如果是蓄意抹黑还有可能。。。那这也太无聊了吧

出了名也不是自己

还是一笑置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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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14:10:29 | 只看该作者
::: 在 一棹五湖 的贴子提到 :::
看来名之于人,是相当的重要呢
虚名本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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