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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苍雪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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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09:42:08 | 只看该作者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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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13:12:32 | 只看该作者
同大家心情——“不准”!
同海豚观点——“如不是什么非辞不可的原因,事出有因的话,苍雪大可先放下一段时间,事情完结后再回来就是,不必辞版。
PS:苍雪可是得力斑斑,偶仅代表茗香版及小兵:坚决不同意苍雪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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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00:56:11 | 只看该作者
当天我就拒绝了苍雪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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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0:40:58 | 只看该作者
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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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0:13:33 | 只看该作者
苍雪留步——

苍劲一寒松,
雪中傲朔风。
留传千古美,
步履更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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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0:57:53 | 只看该作者
妹妹的能力和付出,可是有目共睹的啊,不可以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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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5:41:01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的人挽留,可见楼主的德才能俱佳,作为文友,挽留也是情理。
但是,从回帖上看,“才尽更断笔”先生当是这里当家的,也做如此“拒绝”的表示似有不妥呢。
这里不是赢利的论坛,版主也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兼职,所以首要的是必须一切自愿,来去自由。既然某提出辞去版主,那么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作为当家的,至少不能“强留”,只能调整人员。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声明,我初来咋到,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偏见”,先来者皆我师,我都怀着敬意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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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3:44:17 | 只看该作者
::: 在 江南柳下一杯香 的贴子提到 :::
这么多的人挽留,可见楼主的德才能俱佳,作为文友,挽留也是情理。
但是,从回帖上看,“才尽更断笔”先生当是这里当家的,也做如此“拒绝”的表示似有不妥呢。
这里不是赢利的论坛,版主也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兼职,所以首要的是必须一切自愿,来去自由。既然某提出...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声明,我初来咋到,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偏见”,先来者皆我师,我都怀着敬意待之。
感谢新朋友对坛子的热心!坛子正是因您这样的许许多多坛友的支持才发展到今天!再次致敬!
呵呵,抱歉,鄙人并非什么“当家的”,有摇光站长当家。至于我的“拒绝”,只是当苍雪跟我提出后,我个人的观点,是否接受她的辞职,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来去自由本是自然,但苍雪的贡献大家都看在眼里了,作为文友也罢,作为版主也罢,挽留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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