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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随聊几则 的贴子提到 ::: 一个不错的话题。 宏观的说,平仄用韵符合词谱的作品便为合律,大约不争吧? 其次,词不同于律诗,就是说用律诗句式中的平仄关系来评估词句不适宜:词的用韵更宽、可选择的韵脚更宽,类三连平(仄)常为词谱正格,这在律诗中殊见。 诗词曲联共享的平仄法,实际上是体现诗体音调变化的循环美。如果同韵(平仄)连续过多,便失去了这种美。什么是“连续过多”?非常遗憾,没有定见;就是在律诗中也只是要避免尾句的三连平。 如果我们把词谱中的三连韵看成正格,那么,四连韵便成为质疑的对象,咱们个人同意避免四以上连韵的看法。不过,将《天仙子》本格第二句的二、四、六字定格,咱们难以苟同:词句中一字的意义并不只在平仄用韵上,用韵放宽,择字亦宽。 “平可仄”或“仄可平”,《钦定词谱》中原文是:“本平可仄” 或“本仄可平”。 咱们很赞同28L“也希望诗友们发贴后注明所依的是哪个词谱”的意见,就说《天仙子》在《钦定词谱》中就有五体之多;注明本谱,不仅方便别人,而且显得一首词作的完整;顺便把韵谱名也烦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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