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五龙闹海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霜天晓角】版规 (2010年6月修订)

  [复制链接]

22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419
31#
 楼主| 发表于 2010-6-3 07:57:58 | 只看该作者
::: 在 幽冥隐士 的贴子提到 :::
如果技术许可,让每个人注册后第一次登陆某版面便自动进入版规网页的话,相信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
说来说去缺少技术支持,这是我对论坛最失望的地方
版规无条件支持!
兄弟之心可鉴!  就算暂时不能得到技术支持,我们也要尽力,好比增加合适的管理人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4

主题

2739

帖子

354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545
32#
发表于 2010-6-3 18:44:3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修改!提倡大家自觉遵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419
33#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14:45:0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继续协助版规修订,谢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65

主题

4万

帖子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2778
34#
发表于 2010-6-7 15:52:10 | 只看该作者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2、要合韵律:
      (1)合律:若已标注原有词牌或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则要先检查是否合律;倘若难以合律,则不标注或标注“自度体”,然后发贴(不接受“普通”标记)。
关于“不接受普通标记”问题,本版规(修订版)已有相关条款详述,此处似属多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419
35#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17:51:07 | 只看该作者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关于“不接受普通标记”问题,本版规(修订版)已有相关条款详述,此处似属多余。
谢大哥!  原来也有,就是想强调的,容我再想想~~~~    敬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主题

3807

帖子

393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938
36#
发表于 2010-6-7 18:25:45 | 只看该作者
五龙兄辛苦了!
红字部分将规则细化,这样就更有操作性了。
但是,淡月以为,这样不便于新来霜天的朋友熟悉。
红字的解释部分,可以注释在后面,作为各个条款的解释。一方面版主做处理解释的时候可以引以为据;另一方面新来的朋友便于快速上手。很多人本就懒于阅读版规,如此详细恐怕又会另一些人却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419
37#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8:13:28 | 只看该作者
::: 在 疏帘淡月 的贴子提到 :::
五龙兄辛苦了!
红字部分将规则细化,这样就更有操作性了。
但是,淡月以为,这样不便于新来霜天的朋友熟悉。
红字的解释部分,可以注释在后面,作为各个条款的解释。一方面版主做处理解释的时候可以引以为据;另一...
好建议!  容我再调整。  握手兄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主题

2758

帖子

275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758
38#
发表于 2010-6-9 17:57:37 | 只看该作者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主题

5560

帖子

5759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759
39#
发表于 2010-6-11 22:35:47 | 只看该作者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霜天既是大家的家园、又是古韵悠悠、崇尚高雅之地,自然更应该有个规矩,支持版主并当严格遵守。我相信霜天的绝大部分人都是素质高、品味高的,极少数蓄意捣乱的,理当受罚,换了马甲也挡不住大家的眼睛。随着网络实名制的推进,这个问题就更好解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9

主题

7836

帖子

783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836
40#
发表于 2010-6-12 13:14:1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能否这样,每见有新人进来,系统先自动把板规发给他。如果系统做不了这事,就专门找两三个助理斑斑,才学也不用太高了,只负责给新人发版规,干脆就直接以跟贴的形式发,先礼后兵嘛,并且礼貌注明每个新人都会收到此板规,确保每个新人能及时看到。这样起码新来的朋友便于快速上手,很多人本就懒于阅读版规的问题就解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鲁ICP备2021043377号

GMT+8, 2025-7-31 17:18 , Processed in 0.08574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