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凌零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习诗之要决

  [复制链接]

27

主题

612

帖子

61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2
31#
发表于 2008-8-9 09:59:54 | 只看该作者
取消置顶就难找了;先收藏吧。感谢零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7

主题

3868

帖子

414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141
32#
发表于 2008-8-9 11:56:3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20

帖子

120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20
33#
发表于 2008-8-11 14:08:23 | 只看该作者
如此要诀,实乃害人!
无真实的情景物,无扎实的基本功,仅仅靠此要诀,那还不如修炼“九阴真经”去!

另:要诀,而不是“要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419
34#
发表于 2008-8-11 14:29:54 | 只看该作者
::: 在 新南飞燕 的贴子提到 :::
如此要诀,实乃害人!
无真实的情景物,无扎实的基本功,仅仅靠此要诀,那还不如修炼“九阴真经”去!

另:要诀,而不是“要决”。
欢迎就诗论诗地提出不同看法,不许诋毁!  刚在你的一再要求下给你解封,请自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8

主题

4838

帖子

520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04
35#
 楼主| 发表于 2008-8-13 18:05:07 | 只看该作者
::: 在 新南飞燕 的贴子提到 :::
如此要诀,实乃害人!
无真实的情景物,无扎实的基本功,仅仅靠此要诀,那还不如修炼“九阴真经”去!

另:要诀,而不是“要决”。
阁下何许人也?????????????????

如若一个人尚未能行走,你能叫他跑么??/这个帖子只不过是让人在学习诗的过程中能吸收到些有用的知识而已。
当然首要条件是必须对诗有了一定的认识才行,

阁下高论,某不敢苟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27

帖子

2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7
36#
发表于 2008-8-13 18:15:12 | 只看该作者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欢迎就诗论诗地提出不同看法,不许诋毁!  刚在你的一再要求下给你解封,请自量!
请指出我“诋毁”的地方来!否则便是您在诋毁本人!
您身为版主,也请自量一下,凭什么如此给人下定义?如果因为我反对你的的帖子里面的观点你觉得不爽,可以明确说出来,用得着使用如此卑鄙的手段来报复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27

帖子

2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7
37#
发表于 2008-8-13 18:19:39 | 只看该作者
::: 在 凌零 的贴子提到 :::

阁下何许人也?????????????????

如若一个人尚未能行走,你能叫他跑么??/这个帖子只不过是让人在学习诗的过程中能吸收到些有用的知识而...
当然首要条件是必须对诗有了一定的认识才行,

阁下高论,某不敢苟同。。。。。。
我是何许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你一样,都对对方的高论不敢苟同。
扎实的基本功才是“行走”的基本条件,如果写诗有现成的“要诀”,那么随便谁,都可以成为大家了。
不过我欣赏你,因为你至少没有像某些人那样乱给人戴帽子,而是就事论事,就论点说论点。
也许我回帖的一些言辞激烈了一点,但完全是冲着您转帖的帖子内容的,并无任何针对你个人的意思,请见谅,同时谢谢凌先生的大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27

帖子

2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7
38#
发表于 2008-8-13 18:28:29 | 只看该作者
::: 在 蟾宫醉客 的贴子提到 :::
诗是有灵性的东西,精通诗律的人也未必写出好诗来... ...
赞成!并将学习表达方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42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7015
39#
发表于 2008-8-13 18:44:1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人人都是诗人,但是人人都可以学诗。只懂要诀不懂格律——作不来诗,只懂格律而不懂要诀——作不好诗。二者结合方出好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419
40#
发表于 2008-8-14 12:44:36 | 只看该作者
::: 在 新的南飞燕 的贴子提到 :::
请指出我“诋毁”的地方来!否则便是您在诋毁本人!
您身为版主,也请自量一下,凭什么如此给人下定义?如果因为我反对你的的帖子里面的观点你觉得不爽,可...
好吧,现在答复你:
首先,维护论坛的和谐,是版主、版副的职责。想必你能明白。
1、还记得7月25日吗——“新南飞燕”翻出“天山苍鹰”几十个旧贴,占了“霜天”近3个版面(占“茗香小筑”也近3个版面,那里面你的“激烈言辞”大家可以看到),严重影响诗友们阅读当日的新贴和回贴。——是为“灌水”;
2、在你一再要求下给你解封后,已寄望于你。可——你又在醉解花语《念奴娇》中:“好多字不认识,可见楼主学识渊博,不是我辈可读之作。建议另设“阳春白雪”栏目,供渊博者交流。”——是为不珍惜机会却诋毁;
3、在凌零转贴《习诗之要决》中:“如此要诀,实乃害人!无真实的情景物,无扎实的基本功,仅仅靠此要诀,那还不如修炼“九阴真经”去!”——何止是你所谓的“言辞激烈了一点”?
4、在平山湖《擂台赛张榜——奖金已拨,感谢大家》中:“诗友之评‘貌似’摆设,主评分如此高昂,‘貌似’一言堂。”——版规你看了吗——“7、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发快信给本版的版主、版副,有问必答!”。你先前不与版主、版副沟通,却在7月25日因“灌水”而被封ID后,不断给版主们发快信——扬言“。。。版主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完全凭自己的个人意愿行事。。。我保留我以一切方法在这个论坛里对您的这种行为进行揭露的权利。也请您自量! ”。。。。。。
提意见、看法,本身没错。关键在言行方式和态度。  错了,也不要紧。关键是不要一错再错。已经给你解封一次,本身是寄望于你改变不当的方式。不是不欢迎你来论坛,是不欢迎不当的言行方式。社会需要和谐,论坛也需要和谐。这是大多数人所望。论坛发展到今天,凝聚了多少热衷于诗词论坛的朋友们的心血!作为版副,我有责任维护论坛的和谐氛围。希望你能理解。
最后,对你在快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见迟深表歉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鲁ICP备2021043377号

GMT+8, 2025-9-11 06:13 , Processed in 0.09727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