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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逦清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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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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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13:12:35 | 只看该作者
::: 在 万古刀 的贴子提到 :::
支持!!!
谢刀兄,大家一起努力,保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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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13:17:19 | 只看该作者
::: 在 清雁 的贴子提到 :::
支持逦清姐姐!
也深有体会!在自己日夜辛苦做的课件,被学生发表在某些网站上时,何尝不是这种感觉呢?
你可以学习,但不能拿走!
文章发表出来,就是请大家欣赏,斧正的,在文字交流中提高自己,可是把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并到处发表,我很难理解这些人的心理,谢雁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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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13:26:54 | 只看该作者
::: 在 落落小米 的贴子提到 :::
知道律律姐姐会写这篇!本来其实我也没有太在意。就像姐姐说的,算是”荣幸“吧。转了就转了。可是后来越...
其实,来诗词这么久了,我最深刻的体会是:不管你写的有多糟糕,只要是真实的情感,大家都会给你最热情...
希望不好拿别人的东西,拿就拿了,记得怀着欣赏的心情署上人家的名字。
我记得有个朋友转载别人的文章,很认真的写上那个人的名字。他说: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我觉得这种心情才...
拿了人家的还说是自己的,以后也没有的好东西看了,谁敢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啊?看一眼就是自己的了!
强烈鄙视这类人,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必须要做点什么,所以,一定要说出来。不打倒这样的歪风,以后恐怕很难再欣赏到好作品了……
谢谢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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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3:51:0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原创~~~
打击盗版~~~~
鄙视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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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4:25: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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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4:29: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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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4:29: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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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09:27 | 只看该作者
-----------------"那天,俺碰到彼阳主人,叫道:"小蟊贼!",结果,让人彼阳主人一顿好打,鼻青脸肿之余,人彼阳主人定要俺承认他是:"歹徒".
还说,剽窃之道久已有之.咱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剽,孔乙已偷得,他老人家也偷得......
唉!"
http://andy6987.blog.sohu.com/6795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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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09:59 | 只看该作者
惭愧,发重了,请版主删掉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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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10:13 | 只看该作者
惭愧,还是重的,请继续删.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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