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醉在金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且来开个大玩笑

  [复制链接]

81

主题

734

帖子

7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34
11#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13:30:01 | 只看该作者
尽管你出言不逊(素养由此可见!!!!),我没计较,仍以“君”称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313

帖子

34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41
12#
发表于 2007-5-30 13:43:47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不是低级趣味,开点玩笑无伤大雅,”金秋,可你的玩笑开大了,本来大家是为烟霞道贺的,怎么经你一说还像全变了,这篇文章你是有些过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难不成只有你一个人对,他们都不对吗?我是初学者,说的不对的地方你多包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9

主题

1730

帖子

2337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37
13#
发表于 2007-5-30 14:53:23 | 只看该作者
无欲兴然晓角游
闲谈冷箭小鱼钩
雄鹰展翅高飞远
那管金秋或霜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585

帖子

62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28
14#
发表于 2007-5-30 15:13:47 | 只看该作者
::: 在 醉在金秋 的贴子提到 :::
玩笑我开了,君子也被我得罪了,批评我全接受,礼开头我就赔了!但“暗箭”我不接受!我倒想听听哪个正人...
”低级趣味还是我的话低级趣味,公道自有人断!
谢谢各位!

    我写此句本无心,写过则过,你读句则留意,念念不忘,是咱俩谁在一直想?!我记得一禅宗小故事:两个和尚过河,一女河边不敢过,大和尚背女过,过河久之,小和尚一直思量不已,问大曰:出家人不近女色,因何背女?大和尚曰:我早放下,你怎么一直在背?!。醉在金秋,我当问汝:为何一直背着女色不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8

主题

1356

帖子

202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028
15#
发表于 2007-5-30 15:34:22 | 只看该作者
见过唾沫吗?知道其用途否?
莫小觑其力,1、咽入腹能消化食物,2、若想出口,只需“呸”一声,沾尔身尔则与垃圾同类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734

帖子

7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34
16#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15:50:5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天山苍鹰赐诗,谢谢清心剑善意提醒。也谢赤虹君的再次答复。在此我想说明几点:
1、本文纯属开玩笑(见题),有君说我也是色狼,并约我与他一起去看“金宵”,我以一笑了之(见我的第一次答复中的表情符号)。朋友间开点玩笑是多大事?就“听房”来说,这也是许多地方的民俗,挺正常的,说说玩玩罢了。至于他说是无意写而我却是有意记,我不否认,但我一直以为“诗言志”,不曾想到他是“有诗无意”,抱歉!
2、本文中我与之开玩笑的有七人之多,但只有三人不能接受,并不代表你就占理(我想和某君换个头像,他就要杀我,你们说谁狠?),也不说明我是触犯众怒。我的玩笑后大多数都有链接,大家不妨看看玩笑是否属实。不能说笑者,我将来不和你说罢了。
3、文中可能确有不妥之处,并且早已表示接受批评,但愿批评能有理有据。
再次感谢各位光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734

帖子

7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34
17#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16:03:18 | 只看该作者
至此对各位所有言论我仍以玩笑待之,对来论坛中的所有人我仍以朋友待之。执意与我为敌,我也愿意接受挑战。以理相见!以礼相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585

帖子

62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28
18#
发表于 2007-5-30 16:04:28 | 只看该作者
感金秋君自谦,对于金秋君“诗言志”,本人持支持态度,志当言,我写则非志,乃趣,我是以诗言趣,朋友新婚,不成我讲一道革命道理?宣传一番爱国教育?因言趣,所以有诗无意有趣,至于金秋君一见句则念念不忘,难道深感此金宵之道,乐疲而不忘,成一敏感处??本人说写为应时应景而作,时过则事过,如云烟过眼,朝花夕落。断不念念不忘之习惯。金秋君则牵深挂重,不知为何。
既君首注已明是玩笑,按我之习惯,我则玩笑对之,且博大家一乐,玩笑玩笑,玩玩笑笑,有玩有笑。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734

帖子

7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34
19#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16:12:40 | 只看该作者
谢赤虹君理解并不计前嫌。说我深谙此道,我是过来人,不敢忽忘。哈哈,愿诸君一笑“泯恩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8

主题

752

帖子

75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52
20#
发表于 2007-5-30 16:12:50 | 只看该作者
相聚有缘事有因,
吟诗难协韵和神。
探求研讨须尊重,
大浪淘沙始见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鲁ICP备2021043377号

GMT+8, 2025-9-17 14:33 , Processed in 0.22714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