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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1:4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已经两次声明:【茗香小筑】不允许吵架的帖子,或者借着参赛的名义搬弄以前的是是非非,【茗香小筑】不是吵架的地方! 现禁止“烟雨江南携鹤飞 ”进入茗香小筑一个月,取消参赛资格!

《为了随风而逝的记忆》

我很想在很早之前就写下这么些文字,却都没有动笔。
有两种理由,一是担心,二是不敢。
现在,己经没有这两种心结了。
今晨,我起的很早。
推开窗,窗外是两棵树,一棵是梧桐树,另一棵也是梧桐树。
夏天的南风是很清爽的,将厨房的炊烟散布的房顶到处都是。母亲一向都是起的很早,她己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我从桌子旁边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正准备去打一杯开水,电脑突地响了几下,原来是有人进入聊天室并向我发来了讯息。
我没有立即去打开信息栏,而是一定要去打那杯开水。
天大的事,人还是要喝水的。
我边走边将开水吹凉,把椅子拉开一个身位,懒洋洋地坐了下来。
电脑的信息栏还在闪,我拉动着鼠标,点击,定位,讯息立马就出来了。
不愧是八兆的电讯网,那速度,钢钢的。
是诗坛里的诗友们又发帖了。
我点入进去,首先找到的是一组有关于争论霜天是与非的帖子。
我见怪不怪啦,这种帖子,似乎是沾染了间隔性肩周炎,只要是一打雷或一下雨,总是要有一些人出来兴风或作浪的。
但我相循着往下看时,却见到了一个很熟的人——————拈花笑。
这三个字一进入眼帘,内心的波澜便翻腾不己。
因为这个人太让我难己忘怀了。
拈花笑是第一个支持我的人。
我不能忘记他(她)。后来才知道拈花笑是个先生。
南风又拂过我的面颊,但我不能让南风将这个人的网名带走。
我觉得我虽然只是一棵窗外孤独的梧桐树,现在不是了,是两棵。
现在的网名是我注入坛子里的第二个了。
半年前我用我妻子注册进入霜天的网名去跟帖评论,因为评了一些让人不爽的话语,于是就招来了众多的非议,大有不赶尽杀绝就绝不收兵的狠势。我那时候真的很后悔,原来用了我妻子的网名进入霜天,别人却一针见血地大声呵斥起马甲来。
马甲果然真的是不能乱用的。真的。
我现在依然是心有余悸。
铺天盖地的征讨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我有口莫辩,有笔莫写。
正当此时,拈花笑一声断喝,喷出了我欲喷而没敢没来得及没心情喷出来的果断之音。
我仿佛是在无垠而强烈的海浪中捞到了一根草,虽然这根草的确很脆弱,但终究是有一根。
于是我很快就以快信的形式对他表示了敬意,并说明了原委。
拈花笑先生确说他帮的不是我,是一个道理与公心的问题。
无论怎样,他还是在我很受难堪的时候为我说了一句话。
我很是感激他。
我现在不再用我妻子的网名进入霜天了,而是用第二个网名进去。
原始的注册网名就不再提起罢。
否则我真的会对不住我的妻子,弄得她不好进来发帖。
并且也确实地感受到原来到霜天跟帖也必须学会用最婉转的词句,才能够有继续呆下去的资本。
于是我学巧了,凡是跟帖,我都说好话。
好话谁不愿意听呢。
纵使这是违心的好话。
我不知道拈花笑先生能不能够看到这篇文字,我写出来,完全了为了不让夏日的南风将其拂拭而去。
其实我的心是酸的,真的很酸,也为拈花笑先生而酸,因为那么多的诗坛网友,只有他才说了那么一句让我豁然开心的话。
得人恩惠千年记,这句老话说得真的很有道理。
世界上谁不会犯错????
毛主席不是强调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吗?
何况我只是在跟帖的时候评出了一些让人不爽的词义而己。
谁的诗是白璧无瑕????
我想没有。
马甲也罢,评词也罢,过去半年了,我想也该是大江东流去,淘尽金与沙了,都过去了,心底的恩怨忿懑都己经烟消云散了。
但拈花笑先生在我的心底却是留了下来。
为了这段心酸的记忆,我写下了以上的文字。
无论怎样,我都在心底感谢他。

最后,但愿这段文字没有脱离版主的正题。

烟雨江南携鹤飞
字于    2010年5月30日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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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01:51:05 | 只看该作者
我就这德行,别处我管不着,到了【茗香小筑】,先学会适应我这德行,然后再发帖。

附:再重申一遍,不管是马甲也好,本人也罢,【茗香小筑】欢迎每一个诗词的朋友来发帖,但是,不要借机会寻衅滋事,茗香小筑决不容忍吵架,或者将以前的是非搬弄出来,今后只要出现此类事件,帖子直接删除,发帖者禁入一个月,跟帖者禁入一周,只要我还是【茗香小筑】的版主,谁违反规定,我就拿谁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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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9:53:11 | 只看该作者
理解、支持苍雪!  原因如下:

1、【茗香小筑】:适合散文、随笔、小说及相关赏析评论。在这里不要再无事生非!
2、其它版亦如此。念在喜欢诗词文学这共同爱好的份上,版主们对个别人已经是一忍再忍! 过去的已经过去,既往不咎。如若耿耿于怀继续翻旧账,势必会给论坛带来争吵、带来乌烟瘴气。出于维护论坛的宁静氛围,站长、版主们不会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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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2:50:53 | 只看该作者
一再申明我的这篇文字没有诋讦任何一个人!
这是我一再表明的观点!
五龙版主可以认真地地阅览这篇文字!!!!!
苍雪漫天没有将她所评的话说完!因为她还没有将所有的评论付于讨论区。出言不逊是她,不是我!!!!
请注意,我绝不想闹事!!!!真的!!五龙版主可以明白我的苦心。
这篇文字只要认真地去阅读一下,就完全可以理解到作者不过是要记住拈花笑诗友而己,真的只是这么一回事!
原本我从此以后不想再与苍雪漫 天有任何的纠葛了,也不会再踏进茗香一步。但今天打开诗词网络看到讨论区这篇通告,不得不再次提起笔来为自己的行为作一番说明!!!
如果说这篇文字会引起某些人的不良居心,那么我只能说是望文而生义了!
自从封了我归海高龙的号之后,我己经半年没有涉足诗坛。(丹诚子一号是我用我妻子的号码进入的,五龙版主与老断己经知道这件事的原委。)现在我进来,认为己经是所有的恩怨烟消云散了,才敢再来动笔写一些文字,在霜天,我只发表了不到十篇诗作,评论别人的诗也就是适可而止,不会再有任何针锋相对了!这是完全可以查询得到的。也就是说本人绝不是一个闹事之人,因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是我的体会与心得。
本篇是为了记住拈花笑这个好诗友,才动笔写了下来,完全没有脱离征文的主旨,何来闹事一说?????
五龙版主可以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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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3:06:02 | 只看该作者
你的德行你做 主!
这不关我任何事!
但是只要我是认真地执行版规来写文章诗作,我想行遍诗坛也是畅通无阻的!
因为我不想不能也不会去违反版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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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3:06:48 | 只看该作者
苍雪是公正的。。
不会因为一些小事或者私怨而做出什么不合理的事情。。
烟雨兄,你言辞确实过于激烈了。
写诗词的人,还是心性淡泊点比较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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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3:14:14 | 只看该作者
长剑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苍雪漫天骂我滚一边去,长剑兄是没有看到的。
作为版主,来一手如此的人身攻击,想来是要不得的!
再者我的那篇文字确实没有底毀攻击任何一个人!!!
我也想淡薄呀!但版主尚且不淡溥,我也是没有办法!
叶飘零兄的那番话言尤在耳,我还是会记得的!
再次感谢长剑兄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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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3:18:14 | 只看该作者
O(∩_∩)O~,苍雪铮铮铁骨。。军人秉性。。
恐怕那声滚一边去也只是口头禅一类的。
而并非刻意为之。。
再者,苍雪为人正直,若是错了,想通之后她自然会道歉。。
还望烟雨兄海涵。。
无论如何,作为一个挚爱霜天的诗友,
我是不希望霜天再有什么纷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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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3:32:1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谁,只要到茗香闹事,都给我滚蛋!

茗香小筑的版主是我,找谁说也不管用!

处理决定已经做出,绝不会更改,有志气一辈子别去,要么就等到6月30日

到【茗香小筑】闹事,还想让我说好听的? 做哪门子春秋大梦呢?

睁开大眼都给我看清楚了:


归海高龙,你要是认为我说的是让你滚,那就证明你是闹事的,说滚是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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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3:52:13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本身就是将以前的“马甲事件”重新搬弄出来,势必会让曾经的参与者重启战火,让已经化干戈为玉帛的坛友反目成仇,其真实目的我不评论,

我只想奉劝曾经参与争吵的诗词坛友一句话:一笑了之,切莫成为他人满足私欲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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