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4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14

主题

27

帖子

7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7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5-2 14:5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白:
  1.像霜或雪的颜色,是被日光或与日光相似的光线照射后呈现的颜色。
  2.光亮,明亮。
  3.无代价;无报偿。
  4.没有结果。

  直到很多年以后,她依然记得他的问候,他的眸眼,他为她一点点片下羊肉皮的样子,他的温柔与笑容。无论是在何时,是抱着如何的感情记起的,她是记得他的。

  她是一直记得他的。

  一
  遇见她的时候是高三的初冬,脂滦刚刚降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雪。

  璟淮说,十月的雪是不多见的。

  他坐在图书馆靠窗的桌位前想起青梅竹马的这句话,若有所思。垂脸读见书页上“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的诗句。正巧她便是在下一秒出现。不带伞的女孩,穿着红格子短裙以及与他一样的校服外套,跑鞋踏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利落。她拎一只鼓囊囊的卡其色背包,拉链上挂满丁零当啷的各种挂坠,带进一阵风和冷空气。她环视四周,抱着大背包走过去,撤出椅子,在他对面坐下。他的目光从《心字香》上收去,疑惑地抬起脸来看向面前这个突兀的不速之客,先是看到她身上熟悉的校服,然后是毛糙地洒在背上的头发,最后落在她冻得通红的两颊和胡萝卜般的鼻头上。他诧异之中有些好笑,问她说道:你也是十三中的学生?得到她的肯定答复,便下意识地他用书掸掸她头顶头发上的雪,不假思索地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的,你不冷么?

  女孩愣住,不可思议地瞪大晶亮的眸子看他。他立时脸颊泛红,尴尬地抽回手臂,迟疑一下,又反手解下自己毛茸茸的白色大围巾,站起来探过身去绕在她颈间,手指翻动,打结。坐回去看看她仍旧是呆若木鸡的样子,忍俊不禁。
  ?……你笑什么!她回过神来有些气急败坏。
  对不起。他止住笑容。
  你的眼睛在笑。她看着他仍旧满是笑意的眼睛纠正他,一本正经。
  噢。他只好低下头去把眼睛隐蔽起来,然后眼前的书就被人抽走了去。
  你读纳兰词?
  嗯,最喜欢《花间课》和《梦一场》。
  词牌是“采桑子”的那个……她低头思索,背诵出来: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
  然后呢?
  忘记了。她答得坦然。
  他忍笑,点点头。你也喜欢纳兰词?
  只喜欢纳兰容若。她说,把书递还给她。你会喜欢Mai和宇多的歌吧。《Go through the river》和《Can you keep a secret?》,都是有魂魄的奇妙的音乐,就像岩井所说的以太。
  他似懂非懂,只得点头。哦……你还想说什么吗?看见她满面狐疑,解释: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做你的听众。
  她把两腿蜷在椅子上,眯起眼睛:你有什么企图?
  男孩:……
  她结束与他的对视,“噗哧”地笑出来:那我说给你听。

  她开始不停地讲述,喜欢的东西,曾经养过的猫咪,讨厌的科目,以及照顾她的蒲阿姨。她语速很快,但话讲得有些混乱,甚至前后不搭。他只是听,很少插话,对她来说他是极少遇见的倾听者,而且是绝好的那种。最后她说,竟然跟你说这样多,好奇怪。但是很开心。

  他们在图书馆门口道别,临别时她用心爱的相机为他拍了相片说要留作纪念。谢谢你的围巾,但是暂时不打算还给你。她对他眨眨眼睛,我在三年二班,叫做向日鸢。
  十一班,兰初。
  她又问他要手机号码,从口袋里掏出黑色的记号笔来,刷刷几下划在背包上面,说有事会打给他。他应一声,冲她摆摆手,转身向相反的方向。她亦也背好包走掉,走出几步却又顿住,转过身来。
  兰初!她手放在嘴边喊出他的名字。
  他侧身望向她。
  女孩奔跑过去,拉住他的袖子抬起脸来,气喘吁吁。她想了想,对他解释。我饿了,你请我吃东西吧。

  二
  女孩向日鸢,母亲是知名太麦企业的总经理,十二岁来到脂滦,越发奇异和孤僻。太过张扬的女孩,向来不被太多人所接受。“鼻孔傲到天上去”以及“哗众取宠”,是其他女孩冠在她身上的罪名。她从不爱惜自己,饮食没有规律,手脸干燥,皮肤粗糙。时常用力咬嘴唇,因此下唇总是结起厚硬的一层痂。有些怪异,格格不入,成绩忽上忽下。在校服里面穿短裙,逃课去公交车站,一辆辆车一站站地坐下去。用心爱的相机拍下各种相片,人,桥梁,物品和房子。有时她把头靠在车窗上睡着,直到在终点站被人叫醒,于是在陌生的地方跳下车去,边走边拍,公园里的月季,路边秃枝丫的树木,教堂黑色的雕花铁门,吃羊肉串的小孩。在小店里拍下好看的衣服,然后在叫骂声中逃出门去。她常常迷路,因此总要把钱和自制的简易地图带在身边。

  这便是我所知道的她的一切。我在暗地里了解她和看她。
  我是璟淮,在第十三中学的三年十一班。喜欢的女孩叫做鸢,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兰初。

  兰初是属于那种漂亮的男孩,很温和,很文秀,并且是听话的优等生,印象中,沉默和微笑几乎成为他的代名词。

  兰初的家庭不能启齿,十二岁之后的三年他一直在老家太碧的舅舅家住,我是他自小青梅竹马的邻居,是唯一喜欢和与他一起的孩子。我常看见他手臂和背上甚至额头上的伤痕,那是他疯掉的妈妈所留下的痕迹。柔软而坚强,直到他的那个给予他伤痛但仍然被他所爱惜的可怜的妈妈在她十二岁那年死去之后也是一直如此。兰初与我,在我们十五岁的夏天,我们考入脂滦的同一所中学。他终于暂时离开了他悲伤的家乡。
他对我说,在看见她的第一眼起,他便隐约地看见她的寂寞,他看见她身上的他幼时的影子,那种熟悉的哀伤和坚强令他心疼不已,而她又是那样纯净,那样干净的透明的眼神,他几乎被它刺得战栗。

  初说,我还有璟淮,可是她连璟淮都没有。我想要做她的璟淮。

  自始至终,我的青梅竹马与我喜欢的女孩,他们的相爱我都深切地看在眼里。我很欣喜,百感交集。
  他救了她。她终于得救了。

  三
  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是妈妈。
  我是兰初。兰是妈妈的姓氏。

  我在很小的时候便常常听人说起我的身世,并且尽可能地扬起脸面对它们。我从不惧怕那些目光,最起码我还有妈妈在。

  我的妈妈在与爸爸结婚一年后与上司生下了我,爸爸知道后用螺丝刀挖下了妈妈的一只眼睛之后被判入狱又越狱潜逃音信全无。妈妈精神失常,发起病来像愤怒的兽,含糊不清地诅咒些什么,毁坏东西,揪住我的头发用力扇我的脸,将我的头向木头茶几和床角撞去,舅舅和邻居赶过来,她便渐渐安静下来睡着。我趴在地上,手臂淤青,眼睛扫过门前看热闹的人群,在那里面看见邻居家的孩子,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偎在大人身旁望我,温和怜悯。
  长大后的我很少流泪,而妈妈发病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发病醒来之后总是悔恨哀痛地拥着我哭泣请求原谅,她的哭泣剧烈而凄厉,亦提起我禽兽不如的残忍的爸爸。她在我怀里像个悲伤绝望的小孩子。我抱着她的头,手指抚过她湿润的脸和空洞的眼眶。我一点不怕和厌恶她。我爱妈妈,很爱。

  十二岁那年的冬天妈妈在又一次发病的时候奔出门去被疾驰而过的卡车撞死,围观的人群在狭窄的马路上围成密密麻麻的一圈,我挤进去,在她身边跪下来,让她的头枕在我的腿上,我像从前安抚她时一样抱着她,想让她更暖和舒服一些。我多灾多难的可怜的妈妈,这次她再也不会醒来了。我是这样爱她,她怎么可以离开我。她答应过我要去桑城治病的,她骗了我,她食言了。

  我从来没有不难过。我知道孤独是一种耻辱的罪,但是我无法挣脱。

  妈妈在东太碧火化场火化,我接到她的骨灰,装在黄色小袋子里的很少的一小堆。我将手指轻轻插入那些温热的白色小颗粒当中。这是我最后一次抚摸她,是无声的告别。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当年站在我家门外看我的那个邻居家的孩子,也是搬上唯一一个肯与我说话的孩子--璟淮,是他安慰我,只有他陪着我。这善良和气的男孩。

  我跪在妈妈的遗像前为妈妈烧纸,黄色的纸钱泛着火光迅速化成灰烬。我抿着嘴唇,眼泪落在烧纸的盆里。然后身边的璟淮轻拽过我的手臂,他抱住我微颤的肩膀对我说话,声音温和真挚。

  呐,兰初。我们做朋友好不好,很好很好的那种,就像兄弟一样。

  十五岁,我和我的好朋友璟淮一起来到脂滦。我透过火车窗子看见逐渐变得陌生和崭新的树林和阳光,以及我正在更新的生活。

  两年后的冬天,在学校附近的图书馆,我遇见了向日。
  这富有但空虚的女孩子,挺直着身体,眼眸明亮。她太不乖,太固执和特立独行。她很任性,很孤寂,却又骨子里骄傲。我们太相似,以至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会以为是时光倒流,看见了从前的自己。
  独自在礼堂中央狂舞的女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迷茫的黑暗里,张扬不羁,裙裾飞曳,不会等待救赎,从不奢望醒来,是这样明亮和绝望。

  璟淮望着我,眼神忧虑。初,你是否可以确信不会后悔。不要到头来自己也被伤害。你要考虑清楚。
  可是璟淮。在难过的时候,在那个时候我是有璟淮你的,有你抚慰我。可是她连璟淮都没有。我想要做她的璟淮。我走到他面前。我会很好,璟淮。别担心。
  他点头,我知道。兰初,我们很久没有一起练琴,我想练那支《Melodious》,你的小提琴乐段配得很好听。
  我微笑说好。

  这便是我一直以来最重要的三个人,妈妈,璟淮,向日。

  四
  出了图书馆的大门,她对他说,如果你觉得厌烦,那么对不起,这是道歉。她说得一脸诚挚,然后如愿看见了他哭笑不得的笑容。
  你走右边吗?她问道。他摇摇头。
  噢,那我们可不同路。她说,摘下挂在脖子上的一只黑色的数码相机。我给你拍张相片好不好,你跟这雪景很配。
  他颌首,照她的指示站在图书馆大门的石柱边上,她打一个“V”字手势,按下快门。向他晃晃手中的相机:留给我做纪念,我想洗出来。

  我把相机重新挂回脖子,走上前去。谢谢你的围巾,但是暂时不打算还给你。我向他眨眨眼睛。我在三年二班,叫做向日,向日鸢。
  十一班,兰初。他回应我。“鸳”么?“鸳鸯”的“鸳”?
  错了,是“鸢尾”的“鸢”,鸢尾花。我拉过他的左手在他的手心工整地写下一个大大的“鸢”字,之后要了他的手机号码,用记号笔写在背包上,对他说我有事一定打给你。他便又点头,转过身去走向左边的方向。我往右边男孩一脸疑惑。我调整好呼吸才想起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叫住他的理由。我真是个傻姑娘,明明该现想好台词再付出行动。我站在那里冥思苦想,终于找到一个烂到不行的理由。
  我饿了,你请我吃东西吧。

  她看见他的眼底闪过一道不可思议的光,这闪光让她窘得想要垂下头去。但兰初亦是不会拒绝的男孩,很快便恢复了一贯的温和神情,点头说好。
  他载着她,她坐在他暗红的单车后座上从容不迫地发号向左向右拐弯直走的施令,车子路过一座有湖的小公园,在白秀街口停下来,对面就是她所说得那家火锅店,不大,却很干净。她从他的车子上跳下来,抬腕看表,轻叹,嘟噜说三十分零十四秒,这样久,我又指错路了。他在旁边无奈地摇头轻笑。

  我很喜欢吃东西,吃得很快。最喜欢的……就是火锅,因为可以放很多东西进去,可是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满足我的胃,它不停地索要食物。我总是饿,总是觉得虚空。永远也填不饱自己。
  他听她这样说着,觉得难过,一边为她点了野山羊肉汤底,豆腐和虾,问她说,还要吃些什么,向日?
  她接过厚厚一本菜单,伸手指利落地报出一连串菜名,白菜,牛肉片,竹笋粉丝绿豆面,空心菜和南瓜饼,还有一份魔芋。抬眼看他问,你看,我是不是坏掉了?
  你是故意的么?他又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不是,我常常这样。也许真的是坏掉了,不骗你。然后终于想到他,便抬起头来,你吃什么?

  他只点了一份双皮奶。菜陆续端上来,她一个人敞开肚子风卷残云,倒是大方得一点也不顾及他。男孩将双皮奶喝完之后她刚刚解决掉三只色泽艳红的龙虾,用汤勺捞起做汤底的大块野山羊肉,却被他突然唤住。她停下手上的动作抬起沾满油花的脸来。男孩抿嘴看她,探身拿过她堆满羊肉块的碟子。
  喂!她不满地嚷起来,伸手去抢。
  他却没有理会。男孩低头用餐刀一块块片去面前碟子里羊肉块坚硬厚实的皮,重新堆好递还给愣住的女孩,解释说,羊肉皮不好吃,会很腻。

  在这一刻我只觉得温暖。男孩脸上温存淡然的神情,碟子里片得细致的冒着热气的肉块,四周喧嚷的人们说话和碰杯的声音,一切的一切,都叫我感觉温暖。

  五
  再见到她是星期一的下午,他在校图书室上午自习,陌生的号码来短信。我没有钱了,回不去。我在东安冉路,你来接我。他一看便知道是她。他六天没有她的消息,她却又闯了祸。他找班主任请了一下午假,说是舅舅家有事。他一向安分听话,莫老师自然没有怀疑的理由。他收拾了东西跑出门去。

  兰初坐了五十分钟的公交才到达那名为“东安”的邻区,打的找到她所说的冉路。女孩仍旧是我行我素地在校服里面穿了衣角绣有含蓄椿萱的白衬衫,一条印鸡心图案的粉格子牛仔裙,蹬一双咖啡色的牛皮小靴子,脖子上是他的白围巾和那只小相机,两手抱膝坐在一幢小居民楼前的台阶上。她看见他,拍拍身上的灰,站立起来。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你真是慢。
  他看着她毫无愧疚可言的从容笑容无可奈何,上前拉过她替她掸去背后的尘土。怎么来这样远的地方?
  我总这样,是823送我来这里的,我有买6块钱的票。我睡着了。她低头想想,转身从背包里掏出一团衣服:至于钱的问题,我买了这个,钱就花光了。
  她把它展开来,炫耀似的给他看。一条齐膝的黑底雪纺裙子,上面是玲珑的白色杏花和开得艳丽的大朵金盏菊,手工绣极其精细,裙角褶皱,层层叠叠,线条流畅。
  我在vivi club看见它,没有犹豫就买下来。她轻抚裙子上面盛开的花朵边缘细密的金色丝线,仰起脸来笑看他:这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她的笑容叫他无法训斥,他不禁苦笑,这任性骄傲的女孩子。他叠起裙子,塞进她的包里去,拍拍她的脑袋,又饿了吧,要吃火锅吗?
  她说我也有这样的打算。执意去上次的那家店,他们便坐823回本洼,站了三个站地,有人下车,她理所应当地霸占了唯一空当的座位,他一向忍让,只是微笑。

  三点半的火锅店亦是安静,他们是少数食客,要了与从前一模一样的东西,他仍旧为她片好肉皮,然后心平气和地喝双皮奶,她在他对面大吃,毫无形象可言。他看她的吃相,从包里拿出以支水笔,在餐桌上的顾客反馈卡片上写字,推给她。
  如果觉得难过,我住在上户北里28号,1012。
  她点头,折起卡片塞进口袋。

  她的舌头灵巧地捕捉到在口腔里跳着舞的半生的魔芋,辛辣而滚烫的小东西。她碾碎它,吞下去。她的嘴角还沾着星点葱花,抬起脸来看他。你是不是喜欢我?兰初?
  他没有露出任何的吃惊神情,直视她,眸子澄澈,毫不闪躲。十分沉定地,他说是。
  她看着他的过分平静,她有些不甘心,便又追问,你是喜欢我吗?你真的喜欢我?
  他有些好笑地望着她诧异不已的表情和瞪圆的眼睛,便再次确认了一遍。是啊,我很喜欢向日。
  她的眼睛可以跟小鹿斑比比美。她觉得不可置信,不可置信到连话都说不利落。她的脑筋短路得厉害,脱口而出问了一个很实际同时也很俗气的问题:为什么?

走出几步,忽然停住。觉得留恋,于是毫不犹疑转身唤了一声他的名字,看他侧过身来便奔跑过去。
他偏着头认真思索一会儿,抬起脸来诚实地回答她,不知道。
  不知道怎么行?完全没有理由的事。她恢复元气很快,镇定下来掰着手指一件件事地自我批判。我……很任性,很固执,特立独行。我说话做事不经大脑,很能花钱;我成绩不好,偏科,总是逃课;大大咧咧,也不怎么好看。你看,我还很能吃。你怎么会喜欢我?
  轻笑,他低下头去继续为她片剩下的羊肉皮。
  自己也不清楚,就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事。我喜欢向日这个笨蛋。
  她微微发愣。

  我迅速转过脸去,毫无预兆地想要落泪。这男孩,他的声音是软的,温柔得像一片摇曳的白花海;他肌如温玉,有很漂亮的鬓角和眼睛;穿宽松的高领毛衣,暗红与白色的宽条纹;笑容柔和。他似乎扰乱了我的生活。他来得突然,我手足无措。他让我记起了姥爷,他们很相似,亦都是对我好的人。我是这样欣喜,又是这样伤悲。

  六
  他们忽然变得要好,却也谨慎隐秘。学校里的陌生人,出去大门便形影不离。毕竟兰初是细心的人。

  他常提起她,这有些古怪的孤寂的女孩子,他越发地喜欢她了。他与她一起,使她渐渐充实,他做了我不敢去做的事。他是她的骑士,是她的救世主。

  而鸢到底是女孩子,二十八号在她家见到她,女孩穿了件浅玫瑰红有着奶色粗条纹纹样的大翻领薄毛衣和一袭绣着盛放的大朵金菊与星零杏花的黑色雪纺裙,以及十分洋气的深棕色尖头小皮靴子;她将她微卷蓬松的茂密的头发高束起来,用鹅黄的丝带扎成把子,露出鼓鼓的圆润的额头。她在这一身乖巧的行头里显得有些不自然,但也确实跟在学校里时判若两人。她与他在一起,她的话很多,笑容灿烂,完全变样。她是在乎他的。

  七
  她不怎么费劲便找到他的家。上户北里28号,一栋十一层的旧楼。他住底层,她叩开他的门,他并不吃惊,说若是被提前通知了才是该奇怪的事。他所租住的公寓,七十几平米,厅堂狭小,家具简单,但十分整齐洁净,一丝不苟。两只奶色的亚麻布艺沙发和低角玻璃茶几,边上是冰箱和咖啡壶;卧室稍显宽敞,窄的黑色铁床,床头简易书架上堆满书籍和杂志,大的凸窗,窗台明亮,上面是八成新的一台笔记本和一架小提琴。她欣喜而好奇,在书桌上看见他幼时与陌生女人的合影,他们极其相像,肤色白皙,温和秀气。她拿起那相片,转过头来。
  兰初的母亲很美。
  他点头,没有答话。

  兰初总是一幅少年老成的样子,总皱眉头总是沉默,是温柔和早熟都过分得要死的人,我再一次次勒令他把眉毛放松却仍不见效之后警告他说你当心会变成少白头,到那时候就哭吧你就哭吧!
  他看着她恨铁不成钢的悲痛表情,苦笑着揉揉太阳穴。

  他们走得越近,她就越发任性,他便一味地宠和包容她。有时他甚至搞不清楚他们的关系。他一次次为她收拾残局,一次次在她的笑容下妥协。他问她,我是你爸爸么?向日?
  她笑,吃一口冰淇淋,你少臭美。
  你还真不可爱。他装作惋惜的样子叹息,她便“什么什么”的叫着跳起来去拍他的脑袋,拽住他脸旁的大鬓角,扯,他吃痛,只得叫道喂你不要胡闹!

  她每天下午在第一个拐角处等他,他不再骑车,走着送她回家去,在路上路过音像和饰品小店,她拉着他冲进去淘货,买好看的小链子,让音像店的女孩一张张碟片放给她听,《I can’t refuse your love》和《Realize》,听见喜欢的音乐便买下来说要收藏。她在周末约他出去,在那家火锅店吃东西,她从来都要野山羊肉汤底,他亦习惯了为她片下肉皮。她在无趣的时候听他读法语,他温柔的声音低沉圆润地念出来;她与和璟淮相识,他是他的青梅竹马,温和大气的男孩,弹得一手漂亮的钢琴。十月二十八日兰初的生日,她执意要他去她家里过。她为他请来璟淮,买一只昂贵的花朵蛋糕,她让蒲阿姨为她束起头发,穿了那条黑色的雪纺裙子,跟璟淮一起用奶油丢兰初,又带着兰初欺负璟淮,三个人闹成一团,一片狼藉,她笑着尖叫,她很开心。

  兰初送了一只鸟儿给我,翠色的宠物鸟,小巧伶俐,我伸出手掌,它便乖巧地落在掌心。我问他,哎?你也不怕像我这样粗枝大叶的人养死了这小家伙。对了,它叫做什么名字?
  他回答说是小白。
  兰小白……她呢喃着脱口而出,捂着嘴笑:还真是大众化的名字……
  没有啊,它可以改名叫做向日小白了。他装作不经意,反击她。
  女孩笑容狡黠,将小鸟捧在手心里,回过身子向院外走去:阿拉拉,小白跟小姐姐回家去,跟妈妈说再见。
  她转过头,如愿看见他绯红微愠的脸色。

  她在周六的夜里跑到他家里去,从背包里倒出一堆碟片,捡出几张旧的日文电影,他们蜷在他家拥挤的厅中的两只小沙发里用电脑放出来一起看。岩井俊二的作品,摄影手法虚幻,日本的天空清澈。她喜欢《All about Lily-Chouchou》,她喜欢里面的麦田和诗织。她有时被他逼迫着读书,他为她讲题,她很不努力,他便狠下心来训斥,她装哭,他手足无措,只得安慰。

  她带他一起坐公交去郊外看鸽子,哈密瓜皮般的湖的波纹,夜幕中的海和明朗的教堂,把拍下来的相片洗出来夹在书页里。
我拍下许多他的相片,漂亮的男孩,文秀而眸眼温柔,在教堂缠绕着枯花藤的雕花铁门前;在梅花园边;站立的;喝双皮奶时的;读书时的;走路的时候的;坐在沙发里打字时的;拉琴时候的……所有的姿态,所有的神情,我洗它们出来贴在房间正对着床的一面墙壁上,贴满了它。早上醒来睁开眼最先看见的是他的笑容。我说,兰初,早安。

  八
  入冬的第二场大雪,落了一整个晚上。他在短假期的小提琴课程结束后的下午坐地铁去她家。奶黄色的高级公寓楼,坐落在这个城区的最繁华地段。她又赖床,穿上外套半眯着眼睛一脸倦容地为他开门。蒲阿姨在厨房做饭,他们也是见过面的,他最近常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的市场买马蹄莲和给小白的食物。

  这一天男孩穿一件墨绿奶白的条纹针织粗线长款毛衣,深绿色款式简单的裤子;鸢穿双灰毛皮装饰的雪地靴和一袭Eplsode的灰黑色粗尼连衣短裙,裙摆犹如花苞,套着大大的毛领大衣。他带她去海边看雪,这是她期待已久的事,她总是提起,他自然记住。仍然坐公交,乘客稀少。他问起小白的情况,她说很好啊,小家伙可爱得不得了,不用妈妈太费心。
  他一幅受不了的表情看她,索性呼一口气闭上眼睛充耳不闻。她就在旁边得意地笑起来。

  我有时总觉得欺负兰初真是有趣的事,他从来不气,从来都很认真。我便跟他说看你郁闷的样子是我的乐趣之一呢。他难得地叫起来:你这人性格真恶劣!

  落雪中的脂滦的海美得一塌糊涂,傍晚的海滩空无一人,她欢呼着,在积了雪的沙滩上奔跑,她的长发飘扬起来,笑声涨在风和空气里面,裙裾呼啦啦地舞动,时间和景色都是如此饱满,真挚幸福地让人想要掉下泪来。

  背着小提琴的男孩,抱着女孩的大衣,牵着她散步,拉琴给她听,《Deer》伴随海风的小提琴的声音,夹杂着雪,悠扬而圆润,膨胀着吞噬了她的每一根神经;她拾贝壳,像小说里写的一般对着它说话;她在雪地里跳房子,他拎着她的和背包站在一旁看她,微笑不语。

  他托着她的右腕为她戴上买给她的手链,灰色的海珍珠手链,色泽柔和,打磨得十分光润。没有多余的话,他只是解释说,因为觉得好看,所以买下来给你。
  诶?她盯住两秒,抬起头来诚实地问他:是仿的吧?
  他有些尴尬,无奈地摸摸鼻子,对不起。
  也没有什么好道歉的,其实。她笑,提高些音量拍拍他:是特地送给我的?
  这个……他脸色微红:嗯……因为没有其他人可以送了。
  嗯?真-的-吗?
  咳咳,难道还能送给璟淮吗?
  她蹲在地上笑,呵呵璟淮又不女孩子气还是送我比较合适,是不是?
  他的脸色稍稍缓和,璟淮才不会收,他会骂死我的。

  我便又笑,腕上的珍珠像是快活的小鹿般跳跃和舞蹈起来,它们也能够读懂我的心情。

  九
  十二月二十四日,小雪,作为对这一年的告别。人群喧嚷,街道拥挤,他抱着满纸袋的蔬菜和长棍面包走在上户北街,手机铃响,是她的短信:蒲阿姨回洛南去了,没有人做饭。你来。
  他微笑轻叹,摇摇头,回复说好。在路上的超市买了新鲜的牛肉与盒装鸟食,骑车到她家里去。
  她的家中一片暖气,她点着了电视边上的那只少用的宝蓝色电炉灶,乖巧纤细的女声被环绕音响清晰地播放出来,小白在笼子里不安分地鸣叫,她穿领间饰有大朵玫瑰的奶色长款羊绒衫和一条蝴蝶结系带的红棉裙子,黑色条文粗细各异,极长的薄毛线黑筒袜以及毛茸茸的粉色猪头拖鞋,在地毯上像兔子一样跳来跳去。你来啦。她奔过去挽住他:你听这歌,是律子小姐的《小夜曲》。
  冈崎律子吗?是已经过世的人呢,很年轻。他放下装满食物的牛皮纸袋,走上前去看小白:怎么不自己做东西吃?
  知道一个短信就能把厨师请来,果然如此,怎样?是不是很聪明?她晃晃脑袋向他展示她头上的那对高高的羊角辫子。我在小市场淘见了这个,喏,《花与爱丽丝》,岩井的最新作品。我们吃完晚饭一起看,好不好?
  看他点头,她从袋子里抽出长棍面包挥动着指向他扮作魔法师,念念有词地说着变青蛙变青蛙,他笑着拨开她的“魔杖”,揉揉她的头发,转身走向厨房,她在他身后竖起三根手指:三十分钟哦!我的肚皮闹表很准时!

  他做很多菜式给她,卷心菜,酱牛肉,土豆胡萝卜,虾和小甜饼,买来的长棍面包,以及盛在玻璃杯子里的果粒酸奶。她搓搓手,惊叹着扑上去。
  他拉椅子坐在她对面的位置:应该是没有火锅好吃,忍耐一下。
  呐呐你不要太谦虚。她在百忙之中抬起脸来:只是有点惋惜没有山羊肉而已。
  你就这样爱吃山羊肉啊?他抬脸:下次就记得买了,野山羊肉应该跟枸杞一起炖。看看她手忙脚乱抓东西吃的样子,抿嘴笑,低头喝酸奶。

  兰初。她忽然唤他。他应一声,抬头看她。
  你从来没有询问过我从前的事。她轻声说,用纸巾抹去嘴角的面包渣。
  对面他垂眼用勺子搅匀面前的酸奶。你该是……不愿说的吧……我想。
  你要听吗?她问道,他不语,她便又说,可是,我想要讲的。
我只想跟你讲。

  十
  我的名字是向日鸢。有一种花朵叫做鸢尾,隐秘而难见,是太过娇气和艳丽的花。
  我自小父母离异,我被判给妈妈,而爸爸留给我的只是幼时记忆中模糊而决然的离去的背影。
  我的妈妈是要强的人,她独自南下经商,并很快博出一番成绩。而我与朴淳的姥姥老爷住。风和日丽的小城朴淳,在山顶望见的城市的轮廓像一片巨大而细致的蝴蝶翅。我的家在一层,一幢小房子,带一座不大的后院。年过六十的麻利的女人在厨房做炸糕和炒饼,这是我的姥姥。屋子中央打着拍子教女孩唱谱的,是我总是沉默的温和的姥爷。

  姥姥在院子里种玉兰树和牡丹,姥爷养了唤作“贝贝”的杂交狗,那是我执意要为它取的名字,喜欢展开四肢伸懒腰的大眼睛狗狗,太叫人喜爱。
  我在附近的小学读书,努力但丢三落四。蔚蓝而晴朗,我总是在这样的天空下面,背着硕大的,装满着卡片和糖果的书包跑回家去,穿过行人稀少的窄马路,拐过路口闻见熟悉的小甜饼的香味,开心满足得不得了。

  十二岁姥爷检查出患癌住院,他的胰腺出了问题,颈子上生了通红的瘤,这肿起的坚硬的红瘤像一只面目狰狞的毒蘑菇,吞噬了他的平安,并且结束了我的童年。

  妈妈将我接去脂滦,南方的大城,是她一直以来居住的地方。她在皇后大街为我买下一间公寓,安排蒲阿姨照顾我。她在郊区的公司工作,很少看望我,只是不时汇钱过来。我们没有太多感情,我并不是很伤心。
  只有姥爷的死,这是我最难过的事。错误放疗加剧了他的病情,他在我十三岁那年的十一月死去,我见了他最后一面。他的身体夸张地瘦下去,手脚浮肿,头发被剪短了。他重度昏迷,呼吸困难,已经看不见我。我不敢摸他的脸,想跟他做别,却发现喉咙堵塞,无法出声。

  她这样跟他说,轻颤着,泪流了满脸。他心疼地走过去抱住她,让她的头靠在他怀里,这是他最熟悉的安慰方式。她又说:他去世的时候,我在火车上,又坐子夜的车次赶回去,看见满院子的花圈,看见那上面的姥爷的名字,我很不甘心,不甘心到一只只花圈看下去……都是他的名字,全部都用黑色毛笔写着他的名字……绝对不能……我不能够接受……
  他拍着她,唤她的名字。怀里的女孩扒住他的手臂望他:哎,兰初,你知不知道,你让我想起姥爷。你总让我记起他,你太温柔。
  他拥着她,她不住地流泪。他抚过她的脸,抚见一片潮湿,他用手遮住她的眼睛。什么都不要想了。拍拍她的脊背:乖,向日,不要再想了。

  呐,兰初。你知道吗?那一次我去你家的时候,风很柔和。我跑起来,它灌满了整个耳朵,我听不见声音,拐过拐角,看见你家的楼,院子里光秃秃的杨树。我闻见一阵小甜饼和炒菜的香气,那味道这样熟悉感怀,我这样暖。在那一刻我瞬间回到了小时候的朴淳。我又成了那个背着书包回家的短头发的孩子。有人在等我。
  是有人在等着我的。


  十三岁,九月二十七日,朴淳。
  她在医院看望他,做完化疗不久的睡着的老人,她抿着嘴站在床边望他,他听见响动醒过来,转过脸来看见她,他最宠爱和担心着的总是迷迷糊糊的小丫头。他望着她,小家伙又长高了,头发稍稍长长了些。他是这样欣喜,可是已经说不出话,他很努力,却甚至扯不出一个微笑,只得伸出手来,拍拍她的脸颊,缓慢柔和的,一下,两下。她感觉到久违的温度和亲切。
  她闻见空气里浓烈的药水味。在仪器滴滴答答的声响当中,掉下泪来。

  十一
  你会陪着我吗?兰初?你会陪着我吧,跟小白一起。
  一定要在我身边。

  十二
  莫琉,他的班主任的名字。年近四十的老师,栗色直发,睿智,眸眼柔和。
  她找到她的日子,十二月二十九日。
  鸢打开门,女人站在门外,背一只褐色挎包,素面朝天,问道:这里是向日家吗?你是鸢吧。
  她点头,疑惑地打量她。
  她展开一脸平易近人的笑容。她说,我是兰初的老师。

  莫琉在门口踏踏鞋上的泥雪,进门来,蒲阿姨替她接下脱下来的呢子大衣,她轻声道谢,环视屋子:呵,你家真是大。

  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知道你?
  她微皱眉头,是璟淮吧。
  女人叹息着摇摇头,笑道:你不该怀疑他。兰初最近成绩滑坡很大,并且总是请假。我有去问过璟淮,他怎么也不肯说。我在街角看见你们一起走,才知道是你。
  鸢垂下脸拒绝说话。她便又说道,兰初这个孩子,我很中意。很努力,也很安静,安静得过分。
  觉察到她不解的眼神,莫琉笑笑:噢,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或许并不太这样。他也许对你不同,他很喜欢你。
  女孩又低下头,悄悄眯起眼睛,听她说下去。
  兰初的志向是桑大,你知道的吧,桑城大学,很著名的学校。女人捧着茶杯,用手指捏紧了它:我去找过了他,可是他甚至更在乎你。这是他第一次任性,他不愿离开你,我只能找到这里来。我知道你会很难做……可是……喏,你该清楚我的意思。你若太坚持,会毁他一辈子。你知道要面对的会是什么吗?你们不会开心,只会很累很艰辛。她直视她的眸子,女孩别开视线。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忍,可是有时候我们只得服从它,我们不是真正自由的。你们彼此喜欢……我是说……或许你们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我相信你的理智,你很聪颖。

  兰初,现实总是与幸福分道扬镳……或者,现实总是与梦背道而驰。我早该想到。
  我们的冬天即将结束,雪要融化了,我宁愿它化成水消失,也不愿它变成泥泞。

  十三
  这是她第一次在学校叫住他。他与璟淮走在一起,她注视他的身影,喊道,兰初。
  他有些诧异地转过脸来,她走向他们,在他面前站定。
  她的目光迎上他的,她与他对视,她眸眼晶莹,与从前一般无异。她轻声呼出一口气,伸出手来,低头褪下了腕上的手链,缓慢决绝,轻放在他掌心。珍珠在午后坦诚的阳光光芒灼热。他微微眯一下眼睛,欲言又止。她垂着头,咬住下唇,目光汇聚在地上的某一点不再移动。她第一次这样乖地在他面前。她亦知道他会沉默,他不会责怪她,甚至连心底的怨言都不会有。但她是期望他骂她的,痛痛快快地骂她。他那样忠诚真挚,他坚持着,她却离开他了,她背叛了他,即使是一句抱歉也说不出口。不要解释是为了他,不要解释是怕面对艰辛长路……任何解释,再真实,都没有用。她从未给过他什么。在这个时刻,就算他出手打死她她也不会生气,他打死她她也不会说什么话,她任他打死她。

  如果觉得难过,你就怪我吧。

  她在心里一遍遍重复这句话,胸口窒闷痛不可当。
  然而没有任何对白。
  最后她终而鼓起勇气转身离去,瞬间看见他落寞的神色。她刷得掉下泪来。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她终于知道心疼他。

  那一天傍晚她在宽阔庭院的角落里爆发出又一次哭泣,悲拗的,抑制的哭泣声。她的泪水糊住了眼睛,她在一片黑暗中感到异常寒冷,她忽然如此强烈地想念起了姥爷。

  十四
  嘿,兰初。你知道我不擅长用精致的文字表达,哪怕我是多么迫切地想要去讲述些什么。
  记得我们的初识吗?刚刚降下大雪的十月十五日,你抬起脸来,你是这样好看,清秀和内敛。你抓住我说,真是的,你不冷么?你的手掌温热,突如其来的暖的气息,我浑身战栗。
  我也从未对人说过这样多的话,我讲话逻辑混乱,你一定偷笑吧。
  我拍下你的相片,又要了你的电话,却还是觉得不够。我不想跟你分开,不想跟你的温暖分开,于是要你请客吃饭。呵,我还真是厚脸皮,第一次这样反常。

  我看着你为我片羊肉皮,专注而仔细;看你喝双皮奶时的斯文的样子,听见你白花海般的声音;对你任性,你无奈的笑容,那里面分明写着“宠溺”二字。

  哎,你知道吗?那次我去东安,在vivi club买裙子,其实还有剩余的足够的钱,只是忽然很想念你,我想我一定把裙子给你看然后看见你哭笑不得的神情,果不其然。我坐在楼前的台阶上等你,风很大,我一点也不觉得冷。
  十月二十一日,是值得纪念的大日子。你说喜欢我的时候,没有办法不掉泪。我真得开心得不得了。

  我们在一起,你是拯救我的白色的王子,我那样开心,总是笑。我很幸福。
  你送我小白,我发誓从没有看见过这样好看的鸟儿了,灵巧,叫声婉转。我拿它跟你开玩笑,幸灾乐祸地看你生气。
  你带我去看海,为我戴上手链。我当时想要戴它一辈子,到死,就算是到死也决不会摘下来。
  要不然,就让我在最幸福的时刻死去,再也不要醒来。想要死在二零零四年的冬天,永驻在那一年的冬天。

  你会陪着我吗?兰初?你会陪着我吧,跟小白一起。一定要在我身边。
  我曾经这样想过,但是它破碎得这样快。

  议论和压力将会像一张巨大的网般铺天盖地,我在梦里看见一张张鄙夷的脸,它们包裹住我的心胸,我很心痛。这样的压力和疏远我都不会惧怕,我是习惯的。只是我不再是一个人,我们在一起,我很担心你。你是这样温柔真挚,压抑浑浊的空气会让你呼吸困难。

  我在纸上细细勾勒出你的样子,留着大鬓角的男孩,五官精致,笑容温柔。我对这你的相片道“早安”。我想我一定要说出来,我很爱你。
  我爱你,兰初。我想跟你一起,想要你在我身边。
  我不想离开你的!我不想离开你!

  兰初,兰初,兰初……

  只是二零零四年的冬天不会为我们的感情停留。而雪下得再纵情,也逃不掉消失的宿命。

  我从来不是公主,我是错过了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悲痛不已,向心爱的王子告白,告别。

  再见,兰初。

  十五
  春天的时候兰初被桑城大学法语系提前保送。

  留在原地的女孩,她曾用许多方法来想念他。去到学校旁边的那个图书馆;在从前的火锅店吃同样的东西;读纳兰词;去海边捡贝壳;她学着他的样子穿高领子的大毛衣,坐很久的公交买到他所背的包,她剪短了头发,留了一对大鬓角;她开始心思细腻地保养皮肤,让小白落在手指上,笑容恬静。一个人的时候,她开始总是哭泣:她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上,把嘴唇贴在书面冰冷厚实的印字上面;她在点了野山羊肉汤底习惯性地等待他为她片下肉皮之后忽然回神;她在读出“如今若只如初见”的时候想起他的声音;她在雪早已融化的海边的沙地上跳方格;她给他写信,在A4打印纸上写下他的名字……在这些时候,她这样做着,然后渐渐呜咽。她是这样悲伤。她一直是寂寞的小孩,而他是她的救赎。但她将他推出去,她又回到了从前独舞的台上,有太多的悲伤和不得已。
她曾在操场上遇见璟淮,她在他面前,完全是一副兰初的装扮。他看着她剪短的碎发。
  鸢,你别这样,这样做毫无意义,只会伤害自己。

  可是我无法这样快地释然,璟淮。我们的确已经分手,但是我不能停止悲伤。只有时间能治愈一切。时间会治愈一切。

  她涨满了思念与怀恋的生活延续了四个月零四天,直到小白死去才终于结束。她把小白埋在院子里,在角落砌成一个小小的坟堆,用爪叶菊扎成花环。在做这些之前她再一次用手捋了捋鸟儿胸口的毛,它的身体仍然柔软,她的脸上满是宠溺的表情。而她现在跪在小白的坟墓旁边,第一次如此平静而强烈地感觉到他们真的永远分开了。小白是他们的爱情。她仰起脸,眸子里是湛蓝发白的天空,熟悉的海的声音涨满了整个耳朵,她在一片潮汐声中听见他唤她,他轻声叫她的名字,对她说再见。她的瞳孔顿时化作一片朦胧的水雾。她一直望天空,眼睛酸涩地掉下泪来。

  女孩,跪坐在初春傍晚种满着金盏花的小院子里,泪流满面,无法抑制。这是她最后一次为他哭泣,她该醒来了。她终于醒来了。

  十六
  兰初在大一的第三个星期六死去,车祸,当场死亡。在桑城近郊的高速公路,他所坐的巴士突然失控,撞开护栏,翻滚着冲下山坡。

  那时我正巧去桑城探望,却听到这样一场交通事故的消息。我赶到那里去,他已经被送走。我挤在封锁线外推推搡搡的人群里,看见一片狼藉的地上染着血支离破碎的熟悉的小提琴,顷刻间世界无声,心和思想,整个瞳孔顿时撕裂开来,窒息般地痛楚。

  而这个时候鸢刚刚从与他分开的悲伤中稍稍走出,在母亲的安排下去千城读经营管理。我知道若是向她坦白,他永远停留在他的十八岁,而她会在一夜之间老去。她已经受不起任何打击,我不能这样残忍。

  他的舅舅来桑城办理手续,看他火化入葬,之后又匆匆赶回太碧。

  我去兰初的大学宿舍整理遗物,我还从未去过那里。他的屋子还是这样干净,他一向简单。而他的舍友也早已逐一搬出。书桌上是他的笔记本和印着薄荷花的白色水杯;床很规整,枕边躺着他黑色的CD机,他何时喜欢Mai的歌了。打开书桌对面的小柜子,落出零散的几张琴谱,我捡起来,《Melodious》和《Low and deep》,我们合奏过的曲子,我蹲在地上望着它们发呆,手指攒紧,眼神隐忍。又在抽屉里看见他用过的笔和橡皮筋扎起的一捆相片,薄薄的整齐的一叠。我一张张看:他与他的妈妈,年轻的漂亮妇人搂着幼小的他的肩膀,他歪戴一顶绿毛线帽子,一脸乖巧文秀;鸢的相片,在海边开心地迎风奔跑的赤脚的女孩子,长发扬起,眸眼清净;然后是,我们从前的合影,在太碧的栀子树下的我们,站在一起,笑容纯挚。翻过相片,底部青涩僵硬的孩子的钢笔痕迹:兰初,璟淮,1998.3.28。

  呐,兰初。我们做朋友好不好,很好很好的那种,就像兄弟一样。

  男孩颤抖着耸起肩,闭上眼睛,潸然泪下。

  十七
  从十八岁到二十四岁,不长不短,像是一场跋涉。她的人,走得越远越发内敛,昔日的锋芒都被敛尽,待她变得足够成熟,她终于停下来歇息,神情疲惫安宁。

  高的秃树,树干直细,枝丫向上伸展,像一柄巨大的蒲扇,有种悲旷的奢华。安然蔚蓝的天空下大片大片这样的树群,空气中有浓密的发酵的植物气味。这里是桑城。
  我不愿继承妈妈的事业,不愿按部就班地服从她所为我制定的命运。我在千城大学毕业,在那个城市做过翻译和拟稿人,曾在甜品店里打工,去幼儿园照顾孩子,去小城南栾和稻城旅行,四处奔波大半年,回到朴淳。二十二岁,我在家乡的小学教书。
  六个月以后,我嫁给桑城律师井亦和,随他去到桑城。我在朴淳的酒吧与朋友小聚时遇见他,那天穿着褶子边的奶色收腰毛衫和郁金香图案的黑羊毛裙子,套一件蝴蝶兰缀饰的浅米色长大衣,站在台上唱了一支缓慢饱和的《Find the way》,声音略带沙哑而明朗。我欠身下台,他执一杯果汁上前,便与我相识。他是循规蹈矩的男人。他是爱我的。
  结婚两年我在新家附近开了花店,很小,经营得不好不坏,也足以打发时间。二十四岁怀孕,住在近郊的婆家。亦和很开心,他关掉我的花店,尽管工作繁忙还是会时常看我。爸爸妈妈都待我很好,他们都是温存的人,妈妈煲得一手好汤,买菜时候常常为我带乌鸡和西柚汁回来。还要提一下的:亦和与我同岁的妹妹晓楠,一直在家陪我的写字的女孩,我们买来胎教的书和片子来看,然后一起打毛衣。
  我又留长了头发,做过拉直,亦和说,直发会显得端庄。

  梦见过姥爷和兰初,我时常想起他,很少,却很清晰。不知他再见过璟淮没有,一定是有吧,他们那样要好。有时走在桑城逐渐熟悉起来的街道上想会不会忽然相遇。稍微皱眉,若是遇见他了要说些什么呢?归结思索很久也只围绕了寥寥两句:
  我很幸福,别为我担心。
  只是这短暂的九个字呵,他也是希望听到我这样说的吧,他是懂我的。

  我已经不再哭泣,可以平静地想念你。我很乖,不再吃油腻腻的羊肉皮,冬天会戴很厚的围巾。我嫁了很好的人,应该还会有个漂亮的孩子。你看,我是不是长大了?
想到这里时我总是淡淡心痛地微笑起来,所有的一切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老去,我没有亲吻,没有誓言,温暖平和亦刻骨铭心的初恋情以及你。
  但一定不会忘记的。人说感情所带给我们的,或许从来都不是获取,而仅仅是回味。

  此情已自成追忆。还记得这句词么?

  曾经有一个男孩,有着漂亮的头发和眼睛,会用海一般的声音说话;在我的颈上系上围巾,为我仔细地片下羊肉皮;带我逃课去到海边看雪,给我戴上灰色珍珠串起的链子;在平安夜的时候做东西给我吃,拥着我听我说起从前的事……这个男孩子……我丢弃他了。但是,在一个人的时候,会想起他。一直都是……会想起他的笑容。

  这样就很好了。

  今天是十月二十八日,我在沿街的小铺子里买到印着繁盛的白色香罗勒的小张明信片,靠在墙壁上写下问候,塞进邮筒里去。我微笑起来,眯起眼睛,今天阳光很好,温暖明媚。

  呐,你一定会收得到吧。


  给兰初:
  我很好,请放心。
  你还好吗?

  生日快乐。
  向日


  为什么,你用如此柔弱的双手
  来背负这样的伤痛
  为什么 我这样迷茫着
  却又无法逃脱

  Find the way
  即使双手无法触及璀璨的宇宙
  依赖着袅绕的爱情
  相信前进道路的彼端 可以找到光明

  你曾说 你看见了永恒的梦境
  一个如此悲伤的梦境
  虽然那样 你的笑容却从不带一丝阴郁
  你说 会一直陪在我身旁

  Find the way
  即使无法言语 遗失翱翔的翅膀
  也不想输给狂乱的暴风
  如今的我 比谁都更早感觉到痛楚
  作出任何回答 也不会感到完整

  Find the way
  终于在前进道路的彼端 我真地看见了光明
  我很幸福

  而你也将找到你自己的路

[music:http://61.233.65.114/bbs/等待是爱情的一种方式.wma]右击这里下载音乐[/musi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0

主题

1782

帖子

2692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692
沙发
发表于 2008-5-2 15:27:04 | 只看该作者
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9

主题

2697

帖子

2697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697
板凳
发表于 2008-5-3 13:48:11 | 只看该作者
很特别的题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鲁ICP备2021043377号

GMT+8, 2025-8-3 00:47 , Processed in 0.07577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