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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游戏——暨闲谈第二期擂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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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9:3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总则

1. 本游戏仅供组织进行以BBS为平台的相关推理杀人游戏.
2. 推理游戏的主题内容必须健康, 禁止淫秽血腥暴力等题材的游戏, 不得牵涉政治内容.
3. 游戏过程中禁止不文明用语, 禁止对他人辱骂或人身攻击等. 违者版主有权编辑,删帖甚至查封ID.
4. 一切游戏的组织进行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所有规范以及修正以正式公告之日为有效, 不对之前发生的事件具有约束力.



二、游戏组织

1. 具有相关法官资格者可在游戏室组织相关游戏. 法官组织游戏的资格以游戏室规定为准.
2. 符合游戏参与要求的人员可作为游戏者参加游戏. 游戏参与资格以组织游戏的法官公布为准.
3. 游戏时间原则上以法官公布为准, 但游戏室尽量避免同时进行两个或以上游戏, 当发生两个或以上游戏时间冲突时由法官们协商解决, 无法自行调节时由版主根据情况决定.
4. 游戏规则必须在每次游戏正式开始前由法官确定并公布. 一切游戏的进行必须按游戏规则进行. 游戏开始后不得随意更改. 如遇规则中未提及的情况出现, 法官拥有决策权.
5. 游戏结束后由法官和版主进行相关游戏评分工作. 游戏评分标准以游戏室规定为准.
6. 对于游戏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等, 法官与版主拥有最终决策权. 相关处理与决定须以公告形式通知游戏者.



三、 游戏者的参与资格


1. 报名过程中, 对于游戏者参赛资格的限定以法官公布为准.
2. 若法官没有对游戏者参赛资格做任何限定也未就选取方式进行限定, 一律按先报名先获得游戏参加资格为准.
3. 一人不得以两个以上ID同时参加一个游戏. 若有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4. 被列入黑名单者(观察期内除外), 一律不得参加任何游戏.



四、游戏者的权利与义务
1. 游戏者必须遵守游戏规则, 文明参与游戏, 准时完成角色任务, 不造成自杀.
2. 游戏者有权就游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疑问和意见, 监督法官以及其他游戏者公平游戏.
3. 游戏者的发言必须符合游戏角色要求, 不得以正式游戏者身份以外的其他身份参与或扰乱游戏. (特殊规则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法官的权利与义务


1. 法官是游戏的发起者, 负责整个游戏的进行.
法官负责游戏规则和报名规则的制定, 剧情编写, 相关通知和统计工作, 进度更新以及后续评分等工作.
同时法官可根据需要聘请助理法官.
2. 法官按规则更新游戏进程. 对于重要参数, 行动提示以及游戏中相关重点内容须在帖中醒目提示, 重要通知必要时另开帖公告.
3. 法官需公平公正, 不私下偏帮任何一方游戏者.
4. 法官需时刻关心游戏, 及时回答游戏者的合理疑问, 处理游戏过程中的问题. 必要时及时与版主沟通.
若遇特殊情况无法顺利进行游戏, 需及时与版主取得联系.
5. 由于法官疏忽未及时完成本职所导致的一切情况, 由法官承担相应责任. 版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六、旁观者


1. 旁观者并非正式游戏者.
2. 旁观者可在有关观战帖中发表意见和分析. 游戏结束后可根据表现获得相应游戏积分.
3. 旁观者请不要骚扰游戏者, 破坏游戏.


七、游戏规则


1. 游戏规则必须在游戏正式开始之前由法官制定完成并公布, 游戏开始以后具体规则不得改动, 但法官可根据游戏进度缩短游戏回合时间.
2. 游戏规则必须尽量详尽. 若游戏过程中发生任何规则中未加以规定的情况出现, 由法官决定如何处理.
3..若出现规则不详尽, 明显失衡或明显存在漏洞等情况, 版主有权要求法官进行补充修改后放可正式游戏.

. 每次游戏结束, 由游戏法官按评分规则给予各游戏者积分评定, 经版主于审核或适当调整过后公布.
3. 游戏基本评分规则如下:

游戏者杰出表现50金币 +5分
旁观者优秀旁观 20金币 +3分
自杀者扣除5分
其它优秀小结文献 10金币 +2分

实习法官
优秀表现 20金币    +1~5分
积极旁观 10金币 (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1~2分
指导法官 20金币     +3分
积极表现 10金币       +2分
优秀意见和建议10金币  +3分

助理法官 10金币 +3分  参与鼓励 10金币

*

*由2人共同组织游戏的法官,由版主根据具体情况评分。
*每次游戏结束后版主可根据总体游戏精彩度,酌情给予整体统一积分调整.范围在0到20之间。
4. 相关评分参考标准如下:
法官: 游戏组织认真负责, 顺利完成法官任务. 没有失职表现.
实习法官: 顺利组织游戏, 达到法官基本要求可获10金币,+3分 以此为基准进行相应分值平分.
指导法官: 指导实习法官完成任务, 关心实习法官关心游戏. (若有失职或疏忽, 相应扣分)
助理法官: 按时完成法官分配任务, 行为符合法官要求可得2分, 以此为基准进行相应分值平分.

杰出表现: 存活时每轮平均发言8帖以上, 有多次精彩分析, 游戏中发挥关键作用.
优秀表现: 存活时每轮平均发言5帖以上, 多次详细分析.
积极表现: 存活时每轮平均发言3帖以上, 至少3次或以上实质分析.
参与鼓励: 发言较少, 发言空洞, 没有自杀情况.
优秀旁观: 积极关注游戏, 旁观过程中发帖至少5次, 3次或以上详细分析。
积极旁观: 旁观过程中发帖至少3次, 存在实质分析.
* 以上标准仅供评分参考, 不具有绝对约束力. 但相关评分不得明显违背以上标准.
* 相关胜负结果也可作为游戏评分参考依据. 有游戏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值调整.

二 游戏黑名单
1. 为杜绝自杀现象, 保证游戏质量, 对于自杀者除积分惩罚外, 特制订游戏室"黑名单"规则.
2. 游戏自杀次数超过(含)2次者,将被拉入游戏室黑名单, 取消其在游戏室的游戏资格. ( 由于特殊情况导致自杀者, 在法官和版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不计算在内. )
3. 被拉入黑名单者必须在至少两位游戏积分+20的论坛人员担保下, 可进入观察期. 观察期内恢复游戏参加资格. 观察期内一旦再次发生自杀情况, 所有担保人员扣除10游戏积分. 该自杀者永久不得再参加游戏. 观察期内顺利参与三次游戏者, 将不再被列入黑名单. 第二次进入黑名单者, 将永久丧失游戏参加资格. 永久丧失游戏资格者游戏积分作永久-99处理.

4. 屡次言语或行为破坏游戏, 在两次(含)或以上游戏中受到法官或版主公开警告, 也将被拉入黑名单. 相关适用规则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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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9:36:32 | 只看该作者
看到题目 吓一跳滴说 支持 先沙发~~在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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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19:37:49 | 只看该作者
说明一下,本游戏由芷蘅全权负责,我只是负责发帖以及发钱。。。
规则看似复杂,其实只是一个推理游戏而已,大家不要恐慌希望能积极报名,应该不会不好玩的。
另外原谅我比较偷懒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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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9:43:23 | 只看该作者
芷蘅的,支持个先,我当犯罪滴,不当警察,推理能力向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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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9:56:03 | 只看该作者
游戏规则

1. 游戏人数为16人左右(视具体报名情况而定),每人对应一位游戏角色。参与游戏者和角色的对应关系公开。有2位凶手,其余参与者为好人。凶手互知身份,由法官随机抽签决定。

2. 凶手以杀光所有好人为胜出,好人以找出2位凶手位胜出。

3. 游戏48小时一轮,每天21:00发布剧情,按序幕—杀人-投票-杀人-投票的顺序依次类推,凶手在杀人轮有机会选择杀掉一个好人,法官将在下幕公布结果,此人出局.所有人在投票轮投出你所认为的凶手,按高票出局,法官同时公布死者身份.

4.投票轮,每人可通过论坛短消息投票,投票的总数不得大于在活凶手总数之和(即有2名凶手时,每人可投1至2票,而当只有1名凶手时,每人只可投一票.不允许同时投2票给同一个人)  ,所有投票完全公开。

5. 每轮投票,按高票出局的原则. 而出局者最多为与在活凶手数相当的人数.如同样高票者超出此人数限制,则不出局.(例如,当有2个凶手的时候,ABC同为2票,则此轮没有人出局,凶手继续杀人.又如A3票BC2票,则只出局A一人.)

6 在投票轮每人必须投票.不投票者按自杀轮, 如在投票轮发生自杀情况,自杀者先出局,然后再实行高票出局的原则。法官希望各位参与者本着参与游戏的责任感,尽可能避免自杀情况的发生。

7 希望参与者尽可能不要灌水或沉默,否则法官会建议凶手挥刀向过分灌水和沉默者。

8.游戏者请尽量避免私下交流. 禁止利用其他恶劣手段破坏游戏正常进行. 如利用马甲骚扰其他游戏者等.如有发现,将给予严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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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20:06:14 | 只看该作者
这回我是舍命陪芷蘅了,报个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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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20:11:52 | 只看该作者
::: 在 澹台清爰 的贴子提到 :::
这回我是舍命陪芷蘅了,报个名吧
嗯嗯,谢谢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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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20:12:29 | 只看该作者
俺也报名,别杀我。。。
========================
小丫头,抱歉了。取消我的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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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20:12:39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注意:跟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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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3 20:13:46 | 只看该作者
好!
请大家一定要积极参与啊,点名:永不服输、疏帘淡月、花含烟、倚天狂笑、风流失意、赵卓君、芸珑铭、寒灯独夜人
以上年轻朋友请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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