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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八千欢乐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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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日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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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4:5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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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8:09:32 | 只看该作者
问好阿顺!再探讨——
::: 在 浙东阿顺 的贴子提到 :::
问题是第五句为“梦醒”,并非“醒梦”呀。
“醒梦”也行啊。
所以还觉得“缘分”较佳!
“醒梦”对“分手”对得上,而“梦醒”或者“醒梦”对“缘分”就对不上了。
缘分(FEN,第一声)
作为一个词,“缘分”的“分”应该是第四声属仄,因此出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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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9:08:11 | 只看该作者
哦。继续探讨,好吗?
“缘分”可否考虑是主谓结构的两个词,指两人姻缘分离。这样就与“梦醒”对上了。“缘为灯红酒绿分”就可理解为“姻缘为灯红酒绿而分离”。
另,“手”字直白,“缘”字含蓄。
呵呵,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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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9:44:46 | 只看该作者
::: 在 浙东阿顺 的贴子提到 :::
哦。继续探讨,好吗?
“缘分”可否考虑是主谓结构的两个词,指两人姻缘分离。这样就与“梦醒”对上了。“缘为灯红酒绿分”就可理解为“姻缘为灯红酒绿而分离”。
另,“手”字直白,“缘”字含蓄。
呵呵,仅供参考。
很感谢阿顺!期待这种健康的探讨越来越多。
关于这个问题,你我各抒己见,争持不下,只好由楼主定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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