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由于本人不是斑竹,所以不能删除自己写的东西,所以把改好的重发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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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凤舞翔云
时间:
2011-7-26 13:00
标题:
由于本人不是斑竹,所以不能删除自己写的东西,所以把改好的重发给大家
《惜红衣-许》
柳絮烟眉,
肤凝脂玉,
艳惊瑶池。
淡粉妆成,
琼楼九仙去,
羡煞昆仑。
卿容现,
妖似妲己,
倾城。
文胜蔡女,
百年未见曾。
琉璃巧目,
微启丹唇,
已而千娇生。
君王仍愿再死,
马嵬坡,
今生再为断魂。
素手清香墨痕,
若逢帝王居,
三千一妙人。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1-7-26 20:19
问好新朋友!
友情提示(见版规)——
2、要合韵律:
(1)合律:若已标注原有词牌或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则要先检查是否合律;倘若难以合律,则不标注或标注“自度体”,然后发贴(不接受“普通”标记)。
(2)押韵:可依旧韵(如《平水韵》、《词林正韵》等),也可依新韵(《中华新韵——十四韵》),但不可在同一作品中新旧韵同时使用。用新韵须标注“新韵”字样,以利于阅读者区分。
(3)本版欢迎愿意接受以上两条规范的初学者循序渐进、虚心学习。对于自我标榜类似“不受韵律束缚”者,本版禁入。
纵观你今天所发的十帖,有不少是违背版规的。当别人提出来时,不仅不接受,还强词夺理。如不改过来,将按版规予以封号!
另(见版规)——
5、鉴于首页版面有限,不接受灌水贴。同时限每人每天发表新文章5次,多则删除。
你在一天之内发了十帖,超出版规所规定限额一倍,已按规定删除其中五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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