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小弹的风铃 的贴子提到 ::: 莫道为文不法前,前人亦有过人篇。 清真千载词中眼,盖是桃花旧曲翻。
::: 在 白衣客 的贴子提到 ::: 诗写的非常明确干练,但作诗不法前的观点并非主流,只是极少数跳梁者而已,不足为论。 不妨改其义: 千篇只怕词中眼,尽是桃花旧曲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