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请明示拈花笑禁入对联茶社是因为违反版规那一条? [打印本页]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19 17:20
标题: 请明示拈花笑禁入对联茶社是因为违反版规那一条?
请明示拈花笑禁入版规是违反版规那一条?
拈花笑被禁入霜天是由于“重提旧事情”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可不可笑?(现禁期已近两月,尚未解禁)
现在又被禁入对联茶社,更请明示违反哪条版规?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19 17:22
刚刚一帖,为何删除?不做回答而删除,是不是不敢面对质询?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19 21:20
问好秀才!
我暂且以旁观者的身份,谈谈我的看法。
虽然你注册时间不长,发帖和跟帖都不多,但看得出你是有才华的。与其在这样的事情上纠缠不休,倒不如多作一些诗词,多对一些对联,既娱悦情怀,又陶冶心性,岂不妙哉!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请明示拈花笑禁入版规是违反版规那一条?
拈花笑被禁入霜天是由于“重提旧事情”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可不可笑?(现禁期已近两月,尚未解禁)
现在又被禁入对联茶社,更请明示违反哪条版规?
这样的问题最好采用快信询问。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刚刚一帖,为何删除?不做回答而删除,是不是不敢面对质询?
我只能说,好不容易得来的清静,不容许再遭破坏,站长因此而采取的非常措施!并且这措施(在不预先告知的情况下删帖)早就公开宣布了。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19 21:25
官至极品,万法依条!斑竹们也应该依版规行事,不可有凌驾于版规之上的特权!
"法无明文不为罪",定任何诗友的罪,必须指出违反版规那一条,否则即为“莫须有”,希望今后不要再出现“重提旧事情”这样可笑的罪名,让广大的观众以为霜天的诗友没读到书。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19 21:33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问好秀才!
我暂且以旁观者的身份,谈谈我的看法。
虽然你注册时间不长,发帖和跟帖都不多,但看得出你是有才华的。与其在这样的事情上纠缠不休,倒不如多...
这样的问题最好采用快信询问。
我只能说,好不容易得来的清静,不容许再遭破坏,站长因此而采取的非常措施!并且这措施(在不预先告知...
古月兄,你看上次因为指出吻涙和殇魂残章以诈死欺骗愚弄广大诗友,而遭到谩骂,我有一句恶语吗?前两天又有人在我“释众疑”后跟帖谩骂,我又有一句恶语吗?所有一切不都是为了避免诗友之间的直接冲突,怕影响坛子安宁吗?上次小鱼和残章的那对联之事,至今已有近一月,今天突然以此来禁止我,到底是谁想不让坛子安宁?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19 21:44
我还是这句话:讨论这样的问题宜以平心静气的态度和方式,最好采用快信。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19 21:49
也请各位版主自律!不要滥用手中的权力,随意作出低级可笑的错误行为!
作者: 愚讀軒吟    时间: 2010-9-20 03:04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问好秀才!
我暂且以旁观者的身份,谈谈我的看法。
虽然你注册时间不长,发帖和跟帖都不多,但看得出你是有才华的。与其在这样的事情上纠缠不休,倒不如多...
这样的问题最好采用快信询问。
我只能说,好不容易得来的清静,不容许再遭破坏,站长因此而采取的非常措施!并且这措施(在不预先告知...
老哥 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清静是谁破坏的啊!还不是小A站长自己挑起的吗?
作者: 愚讀軒吟    时间: 2010-9-20 03:15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古月兄,你看上次因为指出吻涙和殇魂残章以诈死欺骗愚弄广大诗友,而遭到谩骂,我有一句恶语吗?前两天...
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何殇魂残章以诈死来愚弄广大诗友而作为管理的不作为了....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9-20 07:28
好了,二位,试着站在对方的立场看看问题,结果或许不同。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20 19:55
钝秀才朋友何必这么执著,一口咬定“重提旧事情”是莫须有的罪名?!
其实这个“重提旧事情”只不过是比较客气的、尊重人格的说法而已。
既然你不依不饶,只好端出版规来——
8、不接受低级、下流、讥讽、谩骂语句,不接受以诗词形式互相攻击,不接受寻衅滋事,不接受煽风点火。争论,仅限于就诗论诗。凡是可能给论坛带来不和谐者,版主有权在不告知的情况下迁移、删帖、锁帖、封闭账号:短则一周,直至永久封号。
相信你不会没看过这个版规吧!
至于版主是否姑息拈花笑朋友的对立面,这个问题自有公论,我不想多解释。我只是希望对立双方最好能化干戈为玉帛;即使不能化解,起码今后不要再起争端。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0 22:21
既然由古月兄出面,端出了版规。那就请问,版规今日才制定的吗,当初一帮人天天在坛子里叫骂,那时候怎么不见一位版主出面指责?人家抄袭古人诗词,可有一位版主出面指责吗?那次别人对拈花笑栽赃陷害,可有版主出来指责?连拈花笑出来辩白都受到打压,被版主称为“装可怜”这样的版主有公道之心吗?
那样无数次践踏版规的行为没有受到指责,而指责别人践踏版规则被认为可能给论坛带来不和谐,加以禁入,请问还有天理吗?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0 22:32
照先生此理,如果一个镇上“甲”杀了人,当时很少人知道,大家都不恐慌,很和谐!这时候“乙”喊:甲杀人了!这时候大家都恐慌,社会稳定情况明显较差,很不和谐。按你们的理,那应该先把乙抓起来啰?如果甲闻言生怒,来攻击乙,那么按你们的理,警察应该责怪乙,““谁叫你乱说话!引起不和谐!””原来你们都是这样的逻辑吗?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0 22:55
各版主荷霜天、茶社等之重任、对外代表论坛之形象,对内当为众人之表率!凡一言一行当思而后定,切莫恣意妄为。更不能持私心、去公道。支持朋党、打击报复异己。
都深思吧!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20 22:55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既然由古月兄出面,端出了版规。那就请问,版规今日才制定的吗,当初一帮人天天在坛子里叫骂,那时候怎么不见一位版主出面指责?人家抄袭古人诗词,可有一位版主出面指责吗?那次别人对拈花笑栽赃陷害,可有版主出来指责?连拈花笑出来辩白都受到打压,被版主称为“装可怜”这样的版主有公道之心吗?
那样无数次践踏版规的行为没有受到指责,而指责别人践踏版规则被认为可能给论坛带来不和谐,加以禁入,请问还有天理吗?
请钝秀才朋友注意,我所引用的版规是《【霜天晓角】版规 (2010年6月修订)》,所针对的事实是“重提旧事情”问题。该版规是经过一个多月公示、反复修改才正式公布的。
关于你所提出的当初的情况,我重申一遍:版主是否姑息拈花笑朋友的对立面,这个问题自有公论。本来不想多作解释,但我觉得有必要再补充一点——版主对闹事双方的处理,没必要向大家通报;假如让你担任版主,相信你也会这样做。
我曾多次希望大家把心思放在诗词对联的创作、讨论上,不要纠缠那些无谓的事情。不管在我担任版主前、在任版主中、乃至将来不再任版主后,这个希望永恒不变!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0 23:02
古月兄!法律都有个人申辩的权利,这净土之地就不让申辩吗?你们对拈花笑禁入,难道为拈花笑申辩就是纠缠吗?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20 23:14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古月兄!法律都有个人申辩的权利,这净土之地就不让申辩吗?你们对拈花笑禁入,难道为拈花笑申辩就是纠...
我在茗香发了一篇《古月日记5  忆起一件童年旧事》,请你前往一阅,也许会有一些启示。
顺问晚安!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1 13:28
哈哈,古月兄,王顾左右而言他了!你还是没能驳倒我的理。
我想,你肯定不是以私人身份在跟我谈罗。那就有劳兄台两件事,第一,霜天以重提旧事情禁入拈花笑为期一月,现今两月有余,而未解禁,是何原因请说明。第二,对联茶社以“跟小鱼贴”来禁入拈花笑,恳请复议!如不须复议或复议,请将结果早日公布,(另外,我保留必要时弹劾一些版主不作为行为的权力)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21 15:26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哈哈,古月兄,王顾左右而言他了!你还是没能驳倒我的理。
我自始至终没有奢望驳倒你的那些“理”,只不过跟你谈一些我心目中的“理”罢了,也不敢奢望你接受。
我想,你肯定不是以私人身份在跟我谈罗。那就有劳兄台两件事,第一,霜天以重提旧事情禁入拈花笑为期一月,现今两月有余,而未解禁,是何原因请说明。第二,对联茶社以“跟小鱼贴”来禁入拈花笑,恳请复议!如不须复议或复议,请将结果早日公布,(另外,我保留必要时弹劾一些版主不作为行为的权力)
我以什么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希望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但这有可能是我的一厢情愿。
至于你委托的两件事,由于不是我办理的(前者在我任霜天版主之前,后者发生在霜天之外),恕我无能为力。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1 15:52
既然古月兄前面说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后面又回答时说此事不是由你办理的!那么,我先谢谢您以长者身份相劝的好意!
再请具体管事者出来答话!
作者: 愚讀軒吟    时间: 2010-9-22 15:07
学会拍马屁吧!你在这里会过得很好....
作者: 落纸云烟    时间: 2010-9-22 20:22
::: 在 愚讀軒吟 的贴子提到 :::
学会拍马屁吧!你在这里会过得很好....
果真如此?那我就要学拍马屁了。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3 12:32
::: 在 落纸云烟 的贴子提到 :::

果真如此?那我就要学拍马屁了。
问好老先生!老先生太看高自己的能力了,你以为拍马屁可以学会吗,那是有遗传基因的!
当初满清入关,把有骨气的汉人几乎杀光,而那些羊膝鸢肩的奴才们的遗传了很多奴种。。
作者: 钝秀才    时间: 2010-9-23 12:49
前面,古月兄几个地方提到拈花笑的对立面,不妥。
人家骂人,抄袭,诈死等等都是严重违反版规,他们是站在整个坛子的对立面,拈花笑只是论坛中微不足道的一份子,只不过在版主们不作为时为了维护版规出面指责了几下,古月兄所言太抬高了。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9-23 15:25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前面,古月兄几个地方提到拈花笑的对立面,不妥。
人家骂人,抄袭,诈死等等都是严重违反版规,他们是站在整个坛子的对立面,拈花笑只是论坛中微不足道
的一份子,只不过在版主们不作为时为了维护版规出面指责了几下,古月兄所言太抬高了。
口口声声“版主不作为”,现在提请你来做版主,先说说那个时期是啥状态、版主应该如何处理? 让你来做做看。 如果说不出或者做不到,那请以后注意客观地说话、客观地下结论。否则,以诋毁论。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9-23 15:55
刚才读了毛主席《反对党八股》中一段话——“对牛弹琴”这句话,含有讽刺对象的意思。如果我们除去这个意思,放进尊重对象的意思里去,那就只剩下讥笑弹琴者这个意思了。

读完这段话,感到脸红耳热心跳血压升高——可不是吗!毛主席他老人家简直就是在直接批评我!
作者: 落纸云烟    时间: 2010-9-23 20:41
::: 在 钝秀才 的贴子提到 :::
问好老先生!老先生太看高自己的能力了,你以为拍马屁可以学会吗,那是有遗传基因的!
当初满清入关,把有骨气的汉人几乎杀光,而那些羊膝鸢肩的奴才们的遗传了很多奴种。。
确实如此,拍马屁是很难学会的。但还是有人在拍马屁,不管拍马屁的目的如何,因为拍马屁总吃得香。我来诗词社区一年半了,无论是霜天,还是茶社,还是闲谈,还是。。。难道我还看不出什么人经常在拍马屁吗?唉!天哪!----------------------------------------------
作者: 拈花笑    时间: 2018-3-7 21:37
仔细想来,论坛的衰败是有一定的因果的。当年不能公正处理事情的管理员们都是有责任的。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8-3-12 21:09
拈花笑 发表于 2018-3-7 21:37
仔细想来,论坛的衰败是有一定的因果的。当年不能公正处理事情的管理员们都是有责任的。 ...

问好久违的老朋友!
好几年过去了,你这“钝秀才”依然是一点都不“钝”呢!
遥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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