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最后的闲谈——再为论坛想点辙 [打印本页]

作者: 幽冥隐士    时间: 2010-8-6 21:23
标题: 最后的闲谈——再为论坛想点辙
首先得向站长和所有支持闲谈的朋友道歉,自从我被调整为版主后就一直没有好好进尽过自己的义务,我总是以事情忙、没空闲为借口欺骗自己,其实真正的原因还是受到打击以后心情一直难以平复,生怕到了论坛就会想起什么、看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再者随着自己心情的起伏,和闲谈七月以来各种挑战、争论的四起,我对论坛的热情也近乎降到了冰点,我发现自己再也提不起精神去面对那些所谓的正义、所谓的公道,我始终认为网络只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本不存在谁对谁错,诗词论坛应当是一方诗词的净土,不应该有任何与诗词、与论坛本身无关的争论,所以我选择了逃避,希望曾经的是是非非能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无踪,闲谈能够恢复往日的平静中来。

致站长——我承认我绝对是个不称职的版主,因为个人情绪的缘故,我已经很久没有处理过闲谈的事务了,而现在,回家之后我的上网时间受到了限制,不可能像原来那样每天来看看,而接下去的一年也是时候为考研而牺牲一下业余兴趣了,这样的状况将会持续一年,所以,假如有热心的朋友愿意为闲谈出分力,请求站长能够立刻免去我的职务让与他人;当然,我绝不会离去,明年考研结束以后,我还会卷土重来,除非这个论坛关闭,否则我绝不会真正的离开。

致长剑——大一学年应该会很空闲的,我对你的能力和热情非常有信心,你一定能帮助闲谈走出困境,接下去一年闲谈的管理就全靠你了,有什么事欢迎和我联系。

致死命兄——您还是闲谈一面不倒的旗帜,非常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鼓励!很敬佩您不离不弃的精神,可惜我做不到。

另外,为避免烽火燃及闲谈的情况再度发生,我在百度贴吧创建了一个“诗词论坛争议”吧,有意见、有争论的朋友可以在别人帖子上邀请其去该吧展开论战,这样既能一吐为快,没有了被删帖的后顾之忧,又可以有效解决争论,最重要的是,维护了闲谈、站务的宁静。希望,站长和其他版的版主们如果同意我这个看法,日后出现争论时能以快信或跟帖的方式进行推荐,不要让有话要说又被删帖的朋友感到自己的言论自由受到了粗暴的干涉。
百度“诗词论坛争议”吧网址http://tieba.baidu.com/f?kw=%CA%AB%B4%CA%C2%DB%CC%B3%D5%F9%D2%E9&fr=wwwt
作者: 春逝空    时间: 2010-8-6 22:16
辛苦,致敬。
但就红字部分而言想法本来是不错。但可行性不大,必要性不强。
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是如此守纪又有如此品行的人也根本就不会在此论坛随意甚至蓄意挑起事端。
而且,本论坛言论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对有损于此论坛的闲杂人等,各版主只有本着正义的态度也用不着姑息迁就。就性质而言有些事也用不着妥协,封你杀你没商量,爱哪儿哪儿去!一个字:不欢迎!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爱得罪谁得罪谁!一个字:无所谓!
哈哈。
作者: 墨韵    时间: 2010-8-6 22:28
问好小弟和大哥!谢谢隐士的苦心!
作者: 花含烟    时间: 2010-8-6 23:40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说,别灰心嘛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8-6 23:50
问好隐士兄弟!
我想推心置腹地跟您说几句:从在霜天跟您打交道的第一天开始,您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值得尊崇的人,至今没改变。本来您的一言一行我都会支持,但是看了这个帖子,我觉得您“对论坛的热情也近乎降到了冰点”很不应该!道理我不想多讲,相信不讲您也能明白。
祝您考研顺利!也祝您热情依旧!
作者: 花含烟    时间: 2010-8-7 00:14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问好隐士兄弟!
我想推心置腹地跟您说几句:从在霜天跟您打交道的第一天开始,您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值得尊崇的人,至今...
祝您考研顺利!也祝您热情依旧!
呵呵,古月兄言重了,隐士弟弟对于论坛的热情大家有目共睹,作为版主他是唯一一个没有搬出版主身份来说“闹事”的人。他一直都是委曲求全,希望论坛能再度热闹起来。只因为他的热情很高,期望很高,所以在被误解之后打击也很大。他才是真正应该被理解的版主。
作者: 落落小米    时间: 2010-8-7 09:46
::: 在 春逝空 的贴子提到 :::
辛苦,致敬。
但就红字部分而言想法本来是不错。但可行性不大,必要性不强。
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是如此守纪又有如此品行的人也根本就不会在此论坛随意甚至蓄意挑起事端。
而且,本论坛言论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对有损于此论坛的闲杂人等,各版主只有本着正义的态度也用不着姑...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爱得罪谁得罪谁!一个字:无所谓!
哈哈。
本段文字出现了两处错误,数字上的错误,友情提示,有粉条吃没?
作者: 落落小米    时间: 2010-8-7 09:54
隐士用心了!致敬~

如果不能理解,不能宽容,没必要争个你死我活,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会懂的人,不用解释,不懂的人,对牛弹琴,何必呢?
有时间找对的人聊聊天,说说话,或者自己看看书,听听音乐。

个人意见 呵呵~
作者: 袁建辉    时间: 2010-8-7 10:36
考研时期,我们应该体谅隐士兄弟。我经历过,知道考研是要付出很大的精力。为了能够占到一席之地学习,早上一大清早就必须去占位子,然后来点晨读。以考研的情形,作为斑竹确实是没有精力了,我支持你的决定。希望你如愿考上研究生。
作者: 菲怡    时间: 2010-8-7 13:03
祝福~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8-7 13:23
若真是考研需要,只能忍痛割爱。倘若是因心情受伤,我想,时间可以医治的。 小弟可以先去忙考研,回头再说。 遥握兄弟!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8-7 13:24
::: 在 春逝空 的贴子提到 :::
辛苦,致敬。
但就红字部分而言想法本来是不错。但可行性不大,必要性不强。
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是如此守纪又有如此品行的人也根本就不会在此论坛随意甚至蓄意挑起事端。
而且,本论坛言论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对有损于此论坛的闲杂人等,各版主只有本着正义的态度也用不着姑...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爱得罪谁得罪谁!一个字:无所谓!
哈哈。
不愧是我春兄! 赞成!
作者: 逦清定律    时间: 2010-8-7 21:44
赞成老春,奖励粉条加啤酒^_^
作者: amonk    时间: 2010-8-7 22:49
不要紧,也不需要解释,还是考研更重要,兄弟,先去忙吧
作者: 长剑长歌    时间: 2010-8-7 23:25
问候隐士兄,我虽然能力低微,也不会负众位厚望!!
作者: 落纸云烟    时间: 2010-8-8 20:11
隐士的主意好!
到了百度“诗词论坛争议”吧,这样大家就真的平等了,就不会再出现删帖和封号的现象了,就可以畅所欲言了。
只怕有人不敢去呀。
作者: 幽冥隐士    时间: 2010-8-8 21:48
首先,一并谢谢楼上诸位的跟帖,恕不一一回复。
其次,关于我个人,其实远没有含烟姐说的那么高尚,当然我也不是因为懦弱而选择逃避。一切只因一个我永远不想与之为敌的人,只有回避才是最好的回应方式,古月前辈说得对,我真的很不应该,但是只要那个人明白我的用意我就满足了。
关于我提出的那个办法,请恕我不能同意春逝空和五龙闹海两位大哥的看法。我已经说了,在这里很多事不能单纯地以对或错来衡量,假如真有这么简单,那么毫无疑问,封号、删帖足以解决一切纷争。我将那些由观点差异、个人性格差异导致的纷争称为“争议”,这些帖子一旦发表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版主如果未雨绸缪纠纷直接将之删帖,那么必将伤害发帖者的热情,表面上的压制未必能够真正化解问题;如果参与讨论,那么很有可能成为其中一员,伤害版主自己的感情和与反对方的情谊;而听之任之显然又不是解决之道。所以我想出了这样的主意,我觉得将问题本身阐明,才有可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绕开问题和直接封杀都不利于切实有效的化解争议。
面对纠纷无非三种解决方式,以大禹治水为例,一是封堵,也即相当于进行封号和删帖,这样做效果显而易见,但是帖子是删不尽的,马甲更是可以任意注册,只要反对的意见还在,洪水就永远还在,一旦某天大坝崩溃,洪灾还将继续;二是听任,等待某天雨止,洪水自然散去,山海兄提了很多有关于禅学方面加强自身修养的意见,都是至理名言,但放到现实中未必有用,人在达到一定修为之前,是不可能真正放弃争斗的欲望的,就像我们提出多植树造林,多关爱环境,这样的确可以确保日后再也不会发生洪灾,但是于眼前的洪灾毫无裨益;三是疏导,具体办法我已经给出,这样的优点是不回避问题,让想争论的人有一个开阔的空间尽情抒发自己的意见而又不会给论坛带来伤害。但是缺点当然就是没有可行性,人天生的虚荣心会告诉自己,一旦真的去参与争论了,我岂不成了承认自己是捣乱分子?关于这点我觉得江南烟雨携鹤飞兄台值得我们学习,在这个论坛里他的评价虽然不高,但是他一直存在地很真实,从来不忌讳什么。要破除某些人心中的魔障,还得靠各位版主的认可与解释。

总之无论办法成功与否,我已经尽自己所能了,能否实施就非我所能了。。。
作者: 花含烟    时间: 2010-8-8 22:46
嘿嘿,看来热情有回来的趋向。
你说的有道理。封杀不是解决矛盾的方法。要让他们不再无谓的争议,首先要让人家心服口服,觉得争来争去确实没什么意思了。他们才不愿争了。
至于你不想为敌,回避不是办法。你想想他是误会你了,但是从他的角度考虑,你一样是误会他了,他才会误会你,所以拿出诚心好好解释一下,只要有诚意,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
加油。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8-8 22:47
        关于隐士兄弟所说的第三种解决方式——疏导,我想举个实际例子(估计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我不想直接指名道姓,姑隐其名,以甲乙丙代之):
        甲(老坛友)在帖子里对乙(久未露面的老坛友)表示欢迎“打架观临”(实际上是“大驾光临”),遭到丙(来坛子不久)跟帖指责,认为是本性使然。
        这时如果甲或乙对丙解释,他们之间习惯于故意打谐音字来开玩笑,大概会收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吧!
        可惜事情并没有向这个方向发展,丙的跟帖被认为是带有挑衅性而删除了,岂不是“山穷水尽疑无路”吗?
作者: 壮子最棒    时间: 2010-11-8 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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