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霜天晓角】版规 (2010年6月修订) [打印本页]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2 12:04
标题: 【霜天晓角】版规 (2010年6月修订)
欢迎大家来到“霜天”!

一、总则:
    1、版规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将诗词网办得更好,所以希望大家都能遵守版规。
    2、进坛者请先阅读此规定,由于未阅读此规定及违反版规造成的帖子被删除、ID被封等情况,本版块不予解释。
二、范围:
   “霜天晓角”为诗词古韵版块。支持属于古风、唐诗、宋词、元曲等体裁的原创性或优秀转贴的古典文学作品及相关知识性、评论性文章。不接受其它体裁,(打油诗请发表在“闲谈杂论”版,相关链接:http://www.shici.org/oubb/511596.html ;http://baike.baidu.com/view/14154.html)。
三、细则:
    1、立意(思想)健康:
       无论是原创作品、评论,还是跟贴发表意见,一律不准违反国家法律。不准对国家、民族及个人进行诋毁、诬蔑和辱骂。否则,除了删帖外,版主有权封闭发帖、跟帖者的账号。
    2、要合韵律:
      (1)合律:若已标注原有词牌或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则要先检查是否合律;倘若难以合律,则不标注或标注“自度体”,然后发贴(不接受“普通”标记)。
      (2)押韵:可依旧韵(如《平水韵》、《词林正韵》等),也可依新韵(《中华新韵——十四韵》),但不可在同一作品中新旧韵同时使用。
      (3)本版欢迎愿意接受以上两条规范的初学者循序渐进、虚心学习。对于自我标榜类似“不受韵律束缚”者,本版禁入。
    3、注册网名注意:
       (1)为避免混淆、误会,新朋友注册时请不要选择与他人近似的名字。
       (2)不准使用对原有个人、国家、民族、社会群体名字涉嫌诋毁的或者低级下流的网名。否则,版主有权封闭账号。
    4、本版不接受“普通”标记。在编辑文字后,请在文本右上角勾出“原创”或“转贴”,否则将被锁定。一旦被锁定,还可以通过点击“编”,回到原始编辑页面,重新勾出“原创”或“转贴”来解锁。因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5、鉴于首页版面有限,不接受灌水贴。同时限每人每天发表新文章5次,多则删除。
    6、大量提升同一人以往旧作而又不接受警告者,视为恶意灌水,本版禁入!
    7、不接受广告贴:任何未经过本网站管理员同意的广告贴删贴处理。
    8、不接受低级、下流、讥讽、谩骂语句,不接受以诗词形式互相攻击,不接受寻衅滋事,不接受煽风点火。争论,仅限于就诗论诗。凡是可能给论坛带来不和谐者,版主有权在不告知的情况下迁移、删帖、锁帖、封闭账号:短则一周,直至永久封号。
    9、本版拒绝抄袭。大部分内容相同者,视为抄袭。版主有权冻结或删帖。
    10、有疑议或意见、建议,可以发快信给本版的各位版副,有问必答!
    11、“霜天”环境在发展变化。相应的,版规也应适时修订。希望诗友们把这里当作“家”。为了“家园”更可心,请大家常提意见或建议!
    12、结束语:
       希望“霜天”能给诗友们提供一个平台,在清新、友好的氛围中相互探讨、相互切磋、相互学习,以期提高诗艺,收获友谊!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注:(一)以下视为灌水刷分贴,作删贴处理:
       (1) 只有 标点/符号/表情/乱码/无关联字 的纯灌水;
       (2) 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贴;
       (3) 标题不明,不知所以然的主题;
       (4) 同一版面内容重复的文章;
       (5) 空贴、试发贴,在数少于100字的(群组告示除外),图片少于5张;
       (6) 发在文字版面与主题无关的配图。

    (二)发布以下内容的法律后果自负: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违反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6)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7)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领导人的言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8)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精华帖子标准:
       (1)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原创帖优先考虑;
       (2)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
       (3)能够让会员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
       (4)具有代表性,引领时尚的;
       (5)在线的本版块版主认同此帖为优秀文章的。

       注意:严格控制精华的质量。版主不得私自为自己帖子加精华。



本贴长期置顶,大家还有啥意见、建议,可以跟帖方式表达。版主们会认真考虑,可行的将补充进来。
作者: 雨霁轻尘    时间: 2010-6-2 12:27
支持!
作者: 邪魔老奴    时间: 2010-6-2 12:27
支持
作者: 万古刀    时间: 2010-6-2 12:30
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支持!!!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10-6-2 12:30
支持!
作者: 殇魂残章    时间: 2010-6-2 12:54
唉,总道惩罚封号最为重,可惜封了大号有小号,何必?版规就是这么一遍一遍改出来的,给众斑斑加个油吧!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2 13:00
::: 在 殇魂残章 的贴子提到 :::
唉,总道惩罚封号最为重,可惜封了大号有小号,何必?版规就是这么一遍一遍改出来的,给众斑斑加个油吧!
有好办法不妨说说——集思广益!
作者: 殇魂残章    时间: 2010-6-2 14:08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有好办法不妨说说——集思广益!
嘿嘿,办法是有,难实施而已。要么就不封号,要封号就设置每人只能创一个号。但创一个号就犯难了,唯一办法就是创号多一项身份证和姓名得搭配得上,料他们身份证不会那么多,谁电脑在行交给谁去办喽~呵呵,拙见,有不周还请勿取笑。
作者: 栖梧    时间: 2010-6-2 14:33
支持斑竹!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2 14:53
::: 在 殇魂残章 的贴子提到 :::
嘿嘿,办法是有,难实施而已。要么就不封号,要封号就设置每人只能创一个号。但创一个号就犯难了,唯一...
现在看来,每人只一个账号的可能性是零——没办法的。
封号不是目的,是维护论坛清净氛围的辅助手段而已。“霜天”的开放性决定了人员组成的多样性和人员的流动性。抛开年龄、性格、社会阅历、行为习惯等等的差别不说,单说每月进来的新朋友比例,是其它诗词论坛遥不可及的。简而言之,“霜天”是一个缩小了的社会圈子。除了发贴、跟贴、唱和、评诗论道、举办各类活动等正面、积极地营造良好氛围外,采取有效、简捷的办法阻止争吵,也是必须的。

用“身份证和姓名搭配”作为进门许可,则进来的人就少了。虽然清净,却也未免活力不足。“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要大家用心、尽力,相信“霜天”的未来会更好!
作者: 阿宫恒炳    时间: 2010-6-2 15:18
尊敬的各位版主、站长:看了两遍,没有谈图片的事,可以发图片吗?现有好几天都不能发图片了,原来的也全删了。建议注册用身份证实名制。
作者: 贫道无德    时间: 2010-6-2 15:30
呵呵,阿宫抢先了——支持版规。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2 15:45
大家的意见我们会认真考虑。
作者: 紫柳烟    时间: 2010-6-2 16:38
支持!龙兄辛苦了!~~
作者: 情若诗词    时间: 2010-6-2 16:39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用“身份证和姓名搭配”作为进门许可,则进来的人就少了。虽然清净,却也未免活力不足。“流水不腐,户枢不...
五龙说的很有道理,用身份证注册的过去还有好多,不过现在几乎很少了,用身份证注册,会使一些人不原进入,直接影响人气问题~~作为斑竹,应该要考虑这种情况~也许,这就是站的位置不同,考虑的角度也不相同~~
凡是总有利和弊,就看是利大于弊,还是蔽大于利~~
作者: 春风燕来    时间: 2010-6-2 16:51
支持霜天版规修订!
作者: 疏帘淡月    时间: 2010-6-2 17:02
新版规对一些行为和具体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10-6-2 17:17
版主不可能关注到每一个贴子,对于屡犯者,不可能逐一加以说明或解释。所以有必要在版规前加以如此说明:
1、版规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将诗词网办得更好,所以希望大家都能遵守版规。
2、进坛者请先阅读此规定,由于未阅读此规定及违反版规造成的帖子被删除、ID被封等情况,本版块不予解释。

或许没有不要,仅作参考。呵呵。。。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10-6-2 17:23
  发布以下内容的法律后果自负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违反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领导人的言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仅作参考资料。
作者: 历阳勒氏    时间: 2010-6-2 17:24
是否再加一条;  严禁拉帮结派,有人意见不合,一伙人以恶语攻击。
诗词的质量,代表一个人的才华;但语言的善恶,更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行。
我首先敬佩、学习品行,其次敬仰才华。
呵呵,又多事了,如有不妥,请五龙删除,自当没说,谢谢!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10-6-2 17:24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使用或篡改国家标志及国家领导人图片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 涉及时事、敏感类政治的内容.
发现如有违反以上条例的 任何成员都有权在 投诉举报区 进行举报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10-6-2 17:26
以下内型贴删贴处理

灌水刷分贴

1 只有 标点/符号/表情/乱码/无关联字 的纯灌水;
2 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贴;
3 标题不明,不知所以然的主题;
4 同一版面内容重复的文章;
5 空贴、试发贴,在数少于100字的(群组告示除外),图片少于5张;
6 发在文字版面与主题无关的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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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帖子标准:

1、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原创帖优先考虑;
2、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
3、能够让会员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
4、具有代表性,引领时尚的;
5、在线的本版块版主认同此帖为优秀文章。

注意:严格控制精华的质量,禁止版主私自为自己帖子加精华!
作者: 疏帘淡月    时间: 2010-6-2 17:45
::: 在 历阳勒氏 的贴子提到 :::
是否再加一条;  严禁拉帮结派,有人意见不合,一伙人以恶语攻击。
诗词的质量,代表一个人的才华;但语言的善恶,更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行。
我首先敬佩、学习品行,其次敬仰才华。
呵呵,又多事了,如有不妥,请五龙删除,自当没说,谢谢!
新版规已明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争吵。不存在单独申明“拉帮结派”的必要性。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6-2 21:21
一点意见:“用新韵最好标注新韵字样”的说法,在“版规”场合似乎太含糊了。愚以为要么明确规定必须这么做,要么干脆不提,以免由此引起争端。
作者: 幽冥隐士    时间: 2010-6-2 22:30
如果技术许可,让每个人注册后第一次登陆某版面便自动进入版规网页的话,相信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果技术许可,霜天多配几个版主,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技术许可,每帖加入投票选择精华的功能,不要让人失望而归。如果技术许可,。。。
说来说去缺少技术支持,这是我对论坛最失望的地方
版规无条件支持!
作者: 水槛风清    时间: 2010-6-2 23:28
支持修订版规!
作者: 岭上    时间: 2010-6-2 23:31
支持
:|
注:笑着拍手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3 07:51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版主不可能关注到每一个贴子,对于屡犯者,不可能逐一加以说明或解释。所以有必要在版规前加以如此说明:
1、版规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将诗词网办得更好,所以希望大家都能遵守版规。
2、进坛者请先阅读此规定,由于未阅读此规定及违反版规造成的帖子被删除、ID被封等情况,本版块不予解释。

或许没有不要,仅作参考。呵呵。。。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以下内型贴删贴处理

灌水刷分贴

1 只有 标点/符号/表情/乱码/无关联字 的纯灌水;
2 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贴;
3 标题不明,不知所以然的主题;
4 同一版面内容重复的文章;
5 空贴、试发贴,在数少于100字的(群组告示除外),图片少于5张;
6 发在文字版面与主题无关的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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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帖子标准:

1、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原创帖优先考虑;
2、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
3、能够让会员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
4、具有代表性,引领时尚的;
5、在线的本版块版主认同此帖为优秀文章。

注意:严格控制精华的质量,禁止版主私自为自己帖子加精华!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使用或篡改国家标志及国家领导人图片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 涉及时事、敏感类政治的内容.
发现如有违反以上条例的 任何成员都有权在 投诉举报区 进行举报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发布以下内容的法律后果自负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违反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领导人的言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仅作参考资料。
非常感谢雨疏我兄!  补充内容细化、到位——一并考虑进入修订版。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3 07:52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一点意见:“用新韵最好标注新韵字样”的说法,在“版规”场合似乎太含糊了。愚以为要么明确规定必须这么做...
明白。谢古月大哥中肯提议!
作者: 水秀沙白    时间: 2010-6-3 07:55
五龙兄辛苦了,支持!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3 07:57
::: 在 幽冥隐士 的贴子提到 :::
如果技术许可,让每个人注册后第一次登陆某版面便自动进入版规网页的话,相信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
说来说去缺少技术支持,这是我对论坛最失望的地方
版规无条件支持!
兄弟之心可鉴!  就算暂时不能得到技术支持,我们也要尽力,好比增加合适的管理人员。
作者: 梅跃钢    时间: 2010-6-3 18:44
支持修改!提倡大家自觉遵守!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7 14:45
请大家继续协助版规修订,谢谢了!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6-7 15:52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2、要合韵律:
      (1)合律:若已标注原有词牌或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则要先检查是否合律;倘若难以合律,则不标注或标注“自度体”,然后发贴(不接受“普通”标记)。
关于“不接受普通标记”问题,本版规(修订版)已有相关条款详述,此处似属多余。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7 17:51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关于“不接受普通标记”问题,本版规(修订版)已有相关条款详述,此处似属多余。
谢大哥!  原来也有,就是想强调的,容我再想想~~~~    敬酒!
作者: 疏帘淡月    时间: 2010-6-7 18:25
五龙兄辛苦了!
红字部分将规则细化,这样就更有操作性了。
但是,淡月以为,这样不便于新来霜天的朋友熟悉。
红字的解释部分,可以注释在后面,作为各个条款的解释。一方面版主做处理解释的时候可以引以为据;另一方面新来的朋友便于快速上手。很多人本就懒于阅读版规,如此详细恐怕又会另一些人却步。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8 18:13
::: 在 疏帘淡月 的贴子提到 :::
五龙兄辛苦了!
红字部分将规则细化,这样就更有操作性了。
但是,淡月以为,这样不便于新来霜天的朋友熟悉。
红字的解释部分,可以注释在后面,作为各个条款的解释。一方面版主做处理解释的时候可以引以为据;另一...
好建议!  容我再调整。  握手兄弟!
作者: 怂哥    时间: 2010-6-9 17:57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支持。
作者: 寥廓冬雪    时间: 2010-6-11 22:35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霜天既是大家的家园、又是古韵悠悠、崇尚高雅之地,自然更应该有个规矩,支持版主并当严格遵守。我相信霜天的绝大部分人都是素质高、品味高的,极少数蓄意捣乱的,理当受罚,换了马甲也挡不住大家的眼睛。随着网络实名制的推进,这个问题就更好解决了。
作者: 桃花飞绿水    时间: 2010-6-12 13:14
支持!
能否这样,每见有新人进来,系统先自动把板规发给他。如果系统做不了这事,就专门找两三个助理斑斑,才学也不用太高了,只负责给新人发版规,干脆就直接以跟贴的形式发,先礼后兵嘛,并且礼貌注明每个新人都会收到此板规,确保每个新人能及时看到。这样起码新来的朋友便于快速上手,很多人本就懒于阅读版规的问题就解决了。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12 13:23
::: 在 怂哥 的贴子提到 :::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支持。
::: 在 寥廓冬雪 的贴子提到 :::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霜天既是大家的家园、又是古韵悠悠、崇尚高雅之地,自然更应该有个规矩,支持版主并...
谢怂哥和冬雪姐支持!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6-12 13:28
::: 在 桃花飞绿水 的贴子提到 :::
支持!
能否这样,每见有新人进来,系统先自动把板规发给他。如果系统做不了这事,就专门找两三个助理斑斑,才...
桃花好建议! 我会把这个建议先知会给管理员,然后再视可行性考虑如何增设助理。   再谢!
作者: 桃花飞绿水    时间: 2010-6-12 13:49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桃花好建议! 我会把这个建议先知会给管理员,然后再视可行性考虑如何增设助理。   再谢!
如果增加助理困难,发一贴征集两三个霜天志愿者也可,只要有心为霜天服务,又每天有时间上线即可,大家投票选举也行,选好了由班老大给分下工。志愿者有事离开,或者退出,可再另补,应规定除志愿者外,其他人均无权给新人发版规,以免影响新人在诗坛的正常活动。我一时也想不周全,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作者: 童言    时间: 2010-6-12 14:24
支持版规,身体力行!
作者: 狂诗    时间: 2010-6-16 00:21
我想点一次诗人网名,    就能把他的诗一起看完 就好  。只看15篇以后的就不好找到看 ,  去找又很麻烦  ,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呢 ,前辈们辛苦操劳了 ,谢谢你们为诗词创造了良好的空间 ,晚辈给你们致敬了
作者: 囿狐綏綏    时间: 2010-6-16 00:25
::: 在 狂诗 的贴子提到 :::
我想点一次诗人网名,    就能把他的诗一起看完 就好  。只看15篇以后的就不好找到看 ,  去找又很麻烦 ...
在顶端的右上角有个搜索选项,里面有“按用户搜索文章”,搜索就可以了~~~
作者: 山海风云客    时间: 2010-6-16 13:49
这样很好!支持!
其他觉得倒没什么了,惟独一些中性程度的帖子,可能需要斑竹们费心观察甄别了,有些帖子似乎没有违背什么版规,但似乎总给霜天整体一种不和谐感;或者随着相互探讨容易走样的,这些需要查微知著,随时提醒警示,并相应灵活处置了。
作者: 梦茹    时间: 2010-7-21 21:45
不反动,不革命,不谈政事,这样可否?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8-2 18:30
::: 在 山海风云客 的贴子提到 :::
这样很好!支持!
其他觉得倒没什么了,惟独一些中性程度的帖子,可能需要斑竹们费心观察甄别了,有些帖子似乎没有违背什...
毕竟是在霜天任过版主,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中肯、可行! 容我们几位再商讨。  谢兄弟!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8-2 18:32
::: 在 梦茹 的贴子提到 :::
不反动,不革命,不谈政事,这样可否?
哈哈,看着版规做——就好了!  祝你开心!
作者: 墨韵    时间: 2010-8-25 19:00
五龙斑斑辛苦了!严重支持并执行!
作者: 伊墨    时间: 2010-8-26 11:36
规矩成方圆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8-27 15:59
::: 在 墨韵 的贴子提到 :::
五龙斑斑辛苦了!严重支持并执行!
谢墨韵支持!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8-27 16:07
::: 在 伊墨 的贴子提到 :::
规矩成方圆
欢迎新朋友来“诗词”论坛! 祝你在这里开心!
作者: 闲情雅致    时间: 2010-9-1 02:42
支持!我是新来的,请各位多多关照、多多指教!
作者: 落花无言    时间: 2010-9-4 17:09
大家好。我是新来的,请大家多关照 多指教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9-9 08:49
欢迎闲情雅致、落花无言两位朋友! 祝二位在这里开心!
作者: LXPYCG    时间: 2010-10-16 19:16
支持
作者: 风轻月明    时间: 2010-10-16 19:45
支持修改版规,认真贯彻落实。相信来霜天的人
都是高素质的!
作者: 夕阳后的清茶    时间: 2010-12-19 08:21
小子初出  可能会有点不懂规矩  刚注册进来后就随便发了点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弄错了  版主要是有时间的话可以提醒一下不 各位前辈们    小子要是错了请大家慷慨一下自己的字迹   多批评批评
                                                      夕阳后的清茶

                                                            拜上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12-19 09:40
::: 在 LXPYCG 的贴子提到 :::
支持
::: 在 风轻月明 的贴子提到 :::
支持修改版规,认真贯彻落实。相信来霜天的人
都是高素质的!
感谢二位支持!  问好!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0-12-19 09:43
::: 在 夕阳后的清茶 的贴子提到 :::
小子初出  可能会有点不懂规矩  刚注册进来后就随便发了点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弄错了  版主要是有时间的...
                                                      夕阳后的清茶

                                                            拜上
欢迎“夕阳后的清茶”新朋友!  祝你在这里玩儿的开心!
作者: 二十九号改名    时间: 2011-1-15 09:20
免责声明:*************
作者: 一位居    时间: 2011-1-15 13:44
       赏花归去马蹄飞
    去马蹄飞酒力微
     酒力微醒时已暮
      醒时已暮赏花归

   请诸公和诗!
作者: 遛子    时间: 2011-1-19 13:26
建议:新人注册时,应过读“版规”一关,然后通过审核申请人资料。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1-1-19 14:31
::: 在 二十九号改名 的贴子提到 :::
免责声明:*************
::: 在 一位居 的贴子提到 :::
       赏花归去马蹄飞
    去马蹄飞酒力微
     酒力微醒时已暮
      醒时已暮赏花归

   请诸公和诗!
::: 在 遛子 的贴子提到 :::
建议:新人注册时,应过读“版规”一关,然后通过审核申请人资料。
欢迎三位新朋友!

谢遛子朋友好建议!
作者: 杨阿不露    时间: 2011-1-26 14:30
遵纪守法
认真学习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1-1-26 15:18
::: 在 杨阿不露 的贴子提到 :::
遵纪守法
认真学习
欢迎杨阿不露新朋友!  祝你在这里玩的开心!
作者: 秋霜巧枫    时间: 2011-2-17 22:00
遵纪守法,相互学习
作者: 万古刀    时间: 2011-3-4 10:59
再次学习,自觉遵守。
作者: 斥候    时间: 2011-4-13 22:00
学习先
作者: 印中堂    时间: 2011-4-15 13:01
(吴山)幽幽吴山道,处处天风绕.石阶有饮者,亭台围三老.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1-4-17 22:07
::: 在 斥候 的贴子提到 :::
学习先
::: 在 印中堂 的贴子提到 :::
(吴山)幽幽吴山道,处处天风绕.石阶有饮者,亭台围三老.
欢迎斥候、印中堂新朋友!  祝你们在这里玩的开心!
作者: 天涯一倦客    时间: 2011-7-22 11:47
::: 在 狂诗 的贴子提到 :::
我想点一次诗人网名,    就能把他的诗一起看完 就好  。只看15篇以后的...
很好!我支持!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1-7-23 15:13
::: 在 天涯一倦客 的贴子提到 :::
引用 ::: 在 狂诗 的贴子提到 :::
我想点一次诗人网名,    就能把他的诗一起看完 就好  。只看15篇以后的...
很好!我支持!
这需要修改系统程序,目前难以做到。  目前只能先点击右上角的“搜索”,进入下一个页面后,再点击“按用户名搜索文章”即可看到作者所有文章(诗词、对联、散文等)。
作者: 随聊几则    时间: 2011-7-24 13:09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一点意见:“用新韵最好标注新韵字样”的说法,在“版规”场合似乎太...
嗯,支持一下:咱们确实以为是“必须这么做”的,好不好呢?
以“平水韵”为主形成的古诗韵及词韵和以《中华新韵》(新韵)形成的诗、词通韵并称为诗词的古、今韵。著者采用何韵,那是他自己的权利,只要不互韵大抵准入;如果使用新韵的就要题头标注,实实在在是对(新韵)的不恭。纵观国级诗赛如词韵入诗都可以“宽韵”规避,版规又何必生隙?公平的对待诗词古、今韵是文观公允的表现,如“新韵”必标,那么“平水韵”何如?平等对待才是公允。
不错,许多诗坛确有类规。从正面的意思去理解:网帖的初衷是友好,把韵作的韵谱标明亦是,给读者以方便,如同组词、缩词、词谱,注释一下即可。
作者: 逍遥墨客    时间: 2011-8-4 15:52
百分之百的支持
作者: HANSUAN    时间: 2011-9-10 09:06
学习了!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1-10-13 10:32
::: 在 随聊几则 的贴子提到 :::

嗯,支持一下:咱们确实以为是“必须这么做”的,好不好呢?
以“平水韵”为主形成的古诗韵及词韵和以《中华新韵》(新韵)形成的...
不错,许多诗坛确有类规。从正面的意思去理解:网帖的初衷是友好,把...

有道理! 多谢随聊诗友提出中肯意见!

1、“新韵应标注”这一条当初入版规,缘于中华诗词学会在《中华新韵(十四韵)》中之相应规定(参见《中华诗词》2004年第5期、第6期)。

2、后来,《中华诗词》中陆续出现“新韵不必标注,避免新旧韵混用即可”之声,已被中华诗词学会采认。所以,咱们也应修改。

3、版规应因时因事修订。望诗友们及时提议。 合理的,我们就采纳。 感谢随聊以及提出诚恳建议的诗友!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1-10-13 10:37
欢迎逍遥墨客、HANSUAN两位朋友来“霜天”!
作者: 嘤鸣影子    时间: 2012-1-6 19:48
在天下网常看到从这里复制过去的诗帖,那边论坛追求原创的纯洁性,请问谁可以证明一下?
作者: 金灿    时间: 2012-1-6 20:13
斑斑们辛苦了!吉祥如意!
作者: 前进秀士    时间: 2012-1-15 14:52
尊敬的诗词管理人:本人(全一居士)登陆不上网站,所以重新注册了一个号,问您一些问题,很冒昧,敬请答复,谢谢!
作者: 东吴秀士    时间: 2012-1-15 15:04
我再次善意的提醒尊敬的管理人:只要涉及管理,必有一个度,你的度有多标准与客观?问一问自己!是不是有主观的成分!是不是有误封的情况!您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局限而出现这样的情况!你是不是会因为误封一个好人而限制了自己诗词网站的境界?你的矛盾是:追求小众,却又出现在最大众的搜索平台,而且也追求规模,是不是更小众会被封?好好思考!谢谢!
作者: 全一秀士    时间: 2012-1-15 15:19
尊敬的管理者:如果您能收到我的信息,我不胜感慨,我希望您能听到我的声音。我觉得中国能否出现真正的大诗人,宽容,真正的理性的宽容,能不能从我们就开始呢?从现在开始呢?从我们变成真正的理性呢?我绝非平常的纠结者,我是有抱负的,我希望大家都有“礼”!你,我,他。衷心希望本网可以没有我,我继续潜水QQ空间,没关系,忠言逆耳,我希望大量的平台!给我个有“礼”的回复!封,我感到人格的伤。
作者: 疏帘淡月    时间: 2012-1-15 17:54
楼上的朋友反应过于敏感了。
所谓“入乡随俗”,不存在不尊重谁的问题,如愿意在霜天这样的论坛里进步、学习,不如按霜天的规矩来。
作者: 全一居士    时间: 2012-1-15 22:29
已经认真阅读版规,我会严格遵守。之前我疏忽了版规,请原谅。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2-1-16 22:39
从“前进秀士”、“东吴秀士”、“全一秀士”、“全一居士”的IP来看,是一个地址。发帖应是一人所为。查了一下,没有封过账号。估计是在登录时或操作有误、或密码及账号有误造成的。

总之,能继续登录成功就好。

年底了,这几天很忙。无暇顾及版务,回复迟到还望体谅!

顺祝龙年春节快乐!
作者: 囿狐綏綏    时间: 2012-1-16 23:36
@全一居士 前几日确实存在账号无法登陆的情况。(我也遇到了。。。)主要原因是“诗词”网站的登陆页面搭附在总站“我们的天空”上,而前几日“我们的天空”域名到期,需要续费,所以登陆页面也无法正常显示。如果先生想避免这类问题,不妨在登陆选项中勾取“自动登录”,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作者: 周老儿    时间: 2012-3-27 11:39
循规守矩,支持!
作者: 秋水南雁    时间: 2012-4-17 13:22
坚决支持版规,愿来就来,愿去就去,不要碍别人娱乐
作者: 风雪松    时间: 2012-5-16 11:11
知道了,遵守规则就是!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2-5-16 15:05
欢迎几位新朋友!
作者: 一棹五湖    时间: 2012-6-30 19:17
支持,支持。
作者: 五月红莲    时间: 2012-7-24 16:03
::: 在 万古刀 的贴子提到 :::
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支持!!!
同上,顶三楼!"!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支持!!!"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12-11-3 18:02
::: 在 一棹五湖 的贴子提到 :::
支持,支持。
::: 在 五月红莲 的贴子提到 :::

同上,顶三楼!"!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支持!!!"

握手二位!  感谢支持!  望二位在这里玩儿的开心!
作者: 远方人    时间: 2013-2-16 18:23
学习版规,问好各位。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3-2-16 22:41
::: 在 远方人 的贴子提到 :::
学习版规,问好各位。
欢迎新朋友!
祝你在霜天玩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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