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论萝卜 [打印本页]

作者: 苍雪漫天    时间: 2010-2-4 15:54
标题: 论萝卜
    今日下班回家,路上偶遇一萝卜,便将其带回家中放在写字台上,晚上闲来无事,看着桌上的萝卜,忽然间有所感悟!

    如果有人问,上帝创造的最伟大的物种是什么?我想,非萝卜莫属,为什么这样说呢? 先从萝卜本身的价值来讲,萝卜生吃熟食皆可,荤素可搭配,或甜或咸,或辣或酸,有可凉拌腌制,即可当蔬菜食用,又可当水果零食,而且,萝卜还有药用价值,民间有俗语:萝卜就热茶,气得大夫满地爬! 而胡萝卜更有“小人参”的美誉。

    但是,这样一种极具价值的东西,当我们在餐馆就餐的时候,却很难在菜谱中找到它的踪迹,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奇怪的现象? 我想答案不言而喻,我们知道这是好东西,但是它太普通了,产量太大了,因为所有的事物,永远无法摆脱价值与数量成反比的公式,也就是说,再好的东西,一旦形成大批量的生产,就无法摆脱贬值的结果。

    世界上最尊贵的汽车,非劳斯莱斯莫属,这种产量极低的汽车,却保持了极高的价值,因为,这种汽车坚持手工打造,精雕细琢,每一个成品都保持了艺术品的价值,但是,不可否认一点,一辆价值千万的劳斯莱斯的用料,和一辆价值十万的汽车用料,大致是相同的,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天大的差距,我想,就是其本身蕴含的价值!

    说到诗词,同样是这个道理,李白杜甫写一首七绝,二十八个字,任何人写一首七绝,也是二十八个字,但是,为何他们的就会流芳千古? 仔细想来也很简单,就是作品本身带给读者的感受,每一个字的斟酌,每一句话的修饰,通篇的整体感受,作品永远要比作者先出名。因为一篇好的作品,人们才会知道一个好的作者。

    如果说,诗词是文字的精华,包含文学的营养,为何有的作品能流芳千古,有的就很快被人遗忘呢? 因为诗词在有些人手中,变成了人参;在有些人手中,却变成了萝卜,经过反复的斟酌修改,有的作品就会具有人参的价值,不过,只图数量,不求质量,就算写出大量的诗作,但是读起来没有味道,终究也是“萝卜诗”
作者: 愚讀軒吟    时间: 2010-2-4 16:16
大家开心就好了
作者: 疏帘淡月    时间: 2010-2-4 18:27
月姐你上哪去了……
作者: 幽冥隐士    时间: 2010-2-4 19:56
萝卜看来和诗词有缘啊,写得这么精到恰当,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读到雪漫天的作品,应该留个纪念的。。。
作者: W566938    时间: 2010-2-4 20:12
我想多写诗,所以从今天起我要多食萝卜……
作者: 叶飘翎    时间: 2010-2-4 20:40
不无道理!赞一个
作者: whiterabbit    时间: 2010-2-4 21:09
一直都写不出诗来,可能萝卜吃多了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10-2-5 00:14
妙论!学习!
作者: 袁建辉    时间: 2010-7-13 00:42
我现在还在修萝卜阶段,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人生,呵呵。
好久没有问候兵姐了。
作者: 春逝空    时间: 2010-7-18 21:57
论得好。。。
我最爱吃大萝卜啦。。哈哈哈。
作者: 风流失意    时间: 2010-7-19 15:54
萝卜俗名土人参,含有大量维生素,谷人很爱哟。卖萝卜可是好生意,轻轻问一声:亲爱的兵姊姊,断大哥没意见吧
作者: WAWJ1234    时间: 2010-7-19 18:41
纠正一小点:劳斯莱斯是豪车中的一个并不很响亮的品牌,曾经是,依稀是。
我就爱萝卜(我是男的)生吃!(此条评论不允许产生无限联想以及由联想而导致的创意拓展,尤其针对MM)
作者: 神送的死命    时间: 2010-7-19 21:34
精辟!!!!!!!!!!1
作者: sharener    时间: 2010-8-7 00:29
论得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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