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关于“迁帖”,或是“拒帖”。 [打印本页]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09-6-21 12:08
标题: 关于“迁帖”,或是“拒帖”。
关于“迁帖”,或是“拒帖”:
    其实从两方面去考虑一下,就会豁然开朗,也就没必要去计较了。
    我曾经写过一篇律诗,投稿于某一诗刊,被驳回,其回复曰:如今的律诗都是写反映社会一些新闻、事件等,还有可读之处,写哪些以风花雪月抒情喻志之古诗词,确没多大可读之处,充其量就是消遣,故不适合刊登。
     当时,我很不理解,闲余,我仔细阅读了此诗刊,发现人家有要求,须是以反映当代世事为体裁的诗词才可发表。看来,我是发错地方了。
     过后,我试着往其它诗刊投稿,事先仔细阅读了其刊要求,觉得符合就投稿,果然一投就中。
     从这件事,可以得出:我写的是诗是肯定的。但不是所有的诗刊都适合刊登。于是:我把我不同体裁的诗,按各诗刊的要求分别投稿,就再也没有以上拒稿的事件了。
     我浏览过很多诗词网,有的网要求诗词必须合律,有的网站则不然,却是诗词革新网,并不要求必须合律。我也试着把合律的诗词发表于革新网,回复大多说是:没有创新,按步就班的诗词没有发展前途。我试着再把不合律的诗词发表于要求诗词必须合律的网站,结果可想而知,因不合律都被锁或删。
     因此,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是各网站的要求是正确的,只是我没按其要求发帖是错误的。另一方面是我写的东西是正确的,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而发表是错误的。
     无论什么样的诗词网站,大家都是以消遣和开心为目的而来的。所以凡事都想开一点,都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下就没有可论得什么了。
    祝各位诗友开心愉快!
作者: 醉解花语    时间: 2009-6-21 12:11
好的心态,的确重要。
作者: 望鹤楼闲人    时间: 2009-6-21 12:15
老雨说的是。
作者: 海豚可爱    时间: 2009-6-21 12:17
大雨辛苦。
作者: 桃花飞绿水    时间: 2009-6-21 12:21
是这个理
作者: amonk    时间: 2009-6-21 12:25
开心就好--------------------------------
作者: 山海风云客    时间: 2009-6-21 12:26
真好!看了这个,就不会自寻烦恼了 哈哈
作者: W566938    时间: 2009-6-21 13:20
说得在理,支持
作者: 清衣罗裳    时间: 2009-6-21 13:28
  无论什么样的诗词网站,大家都是以消遣和开心为目的而来的。所以凡事都想开一点,都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下就没有可论得什么了。

说的好!
作者: 雨霁轻尘    时间: 2009-6-21 14:03
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不光诗词,凡事皆如是~~~~
作者: 落落小米    时间: 2009-6-21 14:09
雨疏疏辛苦 正是
o(∩_∩)o...
作者: 平利    时间: 2009-6-21 14:35
路过 读过 留个脚印.
作者: 落落小米    时间: 2009-6-21 14:37
::: 在 平利 的贴子提到 :::
路过 读过 留个脚印.
欢迎新朋友 平利~~ 祝开心
作者: 平利    时间: 2009-6-21 14:41
::: 在 落落小米 的贴子提到 :::

欢迎新朋友 平利~~ 祝开心
呀~~~被发现了 ....不好意思,,,谢谢喽
作者: 空海潮回    时间: 2009-6-21 14:42
理解万岁
作者: 才尽更断笔    时间: 2009-6-21 15:28
正是如此!
作者: 归海高龙    时间: 2009-6-21 15:29
如此再好不过了,便减轻或者消除了韵律之争。
作者: 白岩轩    时间: 2009-6-21 17:18
受启发,谢!
作者: 神送的死命    时间: 2009-6-21 17:19
强烈支持
,雨疏兄辛苦.
作者: 叶飘翎    时间: 2009-6-21 18:00
写诗作词的目的本是自己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满足这一点便可,反之为了写而写在往格律上生套,再符合规矩也枯燥无味,空洞无神。当然想要有所建树韵律是必须尊从的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09-6-21 18:17
::: 在 叶飘翎 的贴子提到 :::
写诗作词的目的本是自己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满足这一点便可,反之为了写而写在往格律上生套,再符合规...
说得也是。不过,山上放羊,池中养鱼,也不能坏了规矩,自己所作应该放在何处,想必都清楚,所以我们就没必要为迁帖而计较了。
作者: 云醉月微眠    时间: 2009-6-21 19:29
鱼叔叔......辛苦
作者: 春风不渡玉门关    时间: 2009-6-21 19:54
支持,坚决服从!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09-6-21 22:46
赞同!
遇到争议本来是很平常的事,大动肝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平心静气才是正确途径。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09-6-22 08:50
[em:38]
作者: 抒怀    时间: 2009-6-22 10:16
雨疏兄明鉴!
作者: 意若尘    时间: 2009-6-22 10:25
言之有理!
作者: 粉黛无颜    时间: 2009-6-22 14:33
楼主所言极是,祝开心!
作者: 梦归何方    时间: 2009-6-22 20:40
雨疏说的对,来坛子多以娱乐休闲为主,遇事都多想一下,各自都退一步那就海阔天空了。
作者: 风之侠影    时间: 2009-6-22 20:45
坚决拥护。开心就好,千金难买一开心
作者: wuqieryu    时间: 2009-6-23 09:16
正是!大家开心最重要!
作者: 墨淡如烟    时间: 2009-6-24 02:50
不管合律不合律,押韵不押韵。根据自己的实力与爱好只要开心就好!只是在发表的时候要注意版规,不要发错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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