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有感于恢复繁体字之争 [打印本页]

作者: 岳檀    时间: 2009-5-11 21:21
标题: 有感于恢复繁体字之争
欲认繁难写亦愁,愚民千载此同谋。
岂知简化稍方便,附体阴魂竞喊休!
作者: 纫佩折兰    时间: 2009-5-11 21:27
欣赏!为什么要复古呢?这样不是很好吗?
作者: 山海风云客    时间: 2009-5-11 21:41
各有利弊——
作者: amonk    时间: 2009-5-11 21:50
::: 在 岳檀 的贴子提到 :::
欲认繁难写亦愁,愚民千载此同谋。
岂知简化稍方便,附体阴魂竞喊休!
呵呵!话虽如此,先生批得也忒狠些
作者: 孤鸿飞    时间: 2009-5-11 21:50
同2楼
PS:先生一家之言,不敢苟同!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09-5-11 21:53
个人认为应当维持现状。
问好岳老!
作者: 寒山雪影    时间: 2009-5-11 23:59
复古派乱来!
作者: 白衣客    时间: 2009-5-12 00:07
::: 在 岳檀 的贴子提到 :::
欲认繁难写亦愁,愚民千载此同谋。
岂知简化稍方便,附体阴魂竞喊休!
繁有繁之美,简有简之便。
作者: 中国海哥    时间: 2009-5-12 00:24
书法宜繁,文件宜简~~
作者: 微风掠过    时间: 2009-5-12 07:23
这里热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啊,同意繁体字的请举手,同意简化字的请举手 。   哈哈哈哈~~
欣赏好诗,问好!
作者: 才尽更断笔    时间: 2009-5-12 07:46
今、古两用,各自相宜其境。该繁处勿简;当简时去繁。
作者: 梅岭山客    时间: 2009-5-12 08:17
赞成
作者: 雨霁轻尘    时间: 2009-5-12 08:23
繁----美,简----便.
作者: 岳檀    时间: 2009-5-14 22:26
诚谢诸位垂赏!问好!迟复为歉!
为子孙后代、民族前途计,还是该简化。即使现在,汉字也够繁难,国文字关,少说也得比人家拼音文字多用六七年时间吧。其实,所谓用简体字就会使中华文化传承断档,不过是个借口和由头而已,根本就不成其为理由。因为一个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文字的繁简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点,相信大家想想都会明白。
作者: 寓意而乐    时间: 2009-5-14 23:26
不能以摡而论!有些繁体字比简化的字更有美学意义,应恢复才是!不是全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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