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娶二房申请书 [打印本页]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5 10:19
标题: 娶二房申请书
尊敬的老婆:

  您好!在经过慎重研究并做好在外风餐露宿3天的心理准备下,特向您提出申请。因为没有写过这类申请,因此有格式差错之处,您别见笑!

  申请事项:娶二房

  有效时间:直到你肯帮我分摊一些家务活的时候

  申请理由:

  一.娶二房并不会导致交通瘫痪、金融危机、失业高潮;

  二.娶二房会增加家庭对我的吸引力,发生婚外情的几率可以降低99%,不信您试试?

  三.娶二房可以帮我分担家务,目前情况是: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家务,如果娶了二房,就是两个人做三个人的家务,平均每人分担1.5的家务,而现在是2,当然您还是不需要做家务的,您毕竟是大太太嘛;

  四.娶了二房,供您使唤的就不止我一个了,你在使唤谁的时候有了选择权,这也从客观上增加了我等的竞争压力,相信办事效果一定比娶二房之前提高33.3%,这就从客观上保证了您对生活的高要求,不信您试试?

  五.娶了二房,您就可以不生小BB,您不是一直担心生小BB的时候痛苦吗?如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勾引下、在两个务必精神的鼓动下、在您的恩赐下我娶了二房的时候,这些又苦又累又痛的差使就可以交给二房去做了,而您呢,既有小BB陪您玩,还不要您给他擦屁屁,多美好的四人世界啊!!!!!!!心动不如行动,快决定吧!!!!!!

  六.娶了二房,您就有了贴身丫环,不会再出现我们一起逛街你到处逛、我无精打采地跟从的现象了,最重要的是,你找了个绿叶,自己做了红花。

  七.娶了二房,您就多了一份自由,您不是有时候很讨厌我在您背后毛手毛脚的乱动么?如果娶了二房,只要您想自由,我就睡到另一个房间去。

  老婆,我不会那么迂腐的搞个什么八大理由、八大建议之类的八股文来证明什么,现在就这么七个理由,说实话,如果我是您,我就同意;哎!您还别反问一句“如果我嫁两个老公你愿不愿意思?”我现在就回答您,如果您能提出类似这七个理由中的第三、四条来,我就同意。您能吗?不能所以,我不同意总之,娶二房,我好你好她也好!——**肾宝,如果别人说三道四,别理他们,不走寻常路——特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您的老公

  时间:3.8
作者: 粉黛无颜    时间: 2009-3-5 10:37
这些歪理由还真不少,但烟霞不是在外面风餐露宿3天了。
几天?自己好好算吧!
作者: 寒山雪影    时间: 2009-3-5 10:53
申请的理由嘛!还算过的去!建议烟霞在娶二房时,千万得招一个酿醋师!
作者: 青青橄榄    时间: 2009-3-5 16:30
情到理到,不由分说,[em:22] ~~
作者: 醉解花语    时间: 2009-3-5 16:35
强人!
作者: 落落小米    时间: 2009-3-5 17:25
理由这么充分 老婆不同意都不行吧 :-/
作者: 春风不渡玉门关    时间: 2009-3-5 17:27
建议你带上你的老婆穿越时空,你的愿望也许会实现!
作者: 雨霁轻尘    时间: 2009-3-5 17:31
如此,再娶三房吧……哈哈
作者: ye2403    时间: 2009-3-5 18:14
赶紧投胎去吧——最好投胎到中东。
作者: 紫硯墨羽    时间: 2009-3-5 20:42
[em:7]
作者: 神送的死命    时间: 2009-3-5 21:11
只怕二房更加不喜欢做家务哦,那样你就得做三个人的家务了,望三思啊!!!!!!!!!!!!!!!!
作者: 炽雨    时间: 2009-3-5 23:03
烟霞哥哥...你学坏了...
作者: whiterabbit    时间: 2009-3-5 23:47
严重同意12楼
作者: 孤鸿飞    时间: 2009-3-6 00:09
情况属实!同意![em:22]
作者: 清衣罗裳    时间: 2009-3-6 07:16
幸亏楼上的不是法官! 你同意是无效滴[em:22]
作者: 王兆军    时间: 2009-3-6 08:17
有意思
问好!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6 19:10
去而复返啊,不容易!
作者: 无伤    时间: 2009-3-6 21:24
可以重复使用。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9-3-6 21:48
不打死不罢休
作者: 春逝空    时间: 2009-3-8 14:44
“特步”容易“跑偏”。。。
作者: 雨疏风骤    时间: 2009-3-8 15:04
坚决支持烟霞娶二房,并请帮其他男士们再写几份娶三、四、五房申请书。
作者: 墨淡如烟    时间: 2009-3-8 16:44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坚决支持烟霞娶二房,并请帮其他男士们再写几份娶三、四、五房申请书。
支持,天天露宿街头。。。。。。。。。。。。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06
::: 在 粉黛无颜 的贴子提到 :::
这些歪理由还真不少,但烟霞不是在外面风餐露宿3天了。
几天?自己好好算吧!
革命总是要付出代价滴......[em:2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08
::: 在 寒山雪影 的贴子提到 :::
申请的理由嘛!还算过的去!建议烟霞在娶二房时,千万得招一个酿醋师!
不用,找个喝醋的就成,咱库存多!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08
::: 在 和天亮说晚安 的贴子提到 :::
呵呵,理由充分,但终被拒绝
武断!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09
::: 在 冬天的雷 的贴子提到 :::
有点意思
我也觉得!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0
::: 在 青青橄榄 的贴子提到 :::
情到理到,不由分说, ~~
正解!知音啊,谁娶了你一定乐死了!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0
::: 在 醉解花语 的贴子提到 :::
强人!
同意!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1
::: 在 落落小米 的贴子提到 :::
理由这么充分 老婆不同意都不行吧 :-/
总比别人换老婆强吧[em:2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2
::: 在 春风不渡玉门关 的贴子提到 :::
建议你带上你的老婆穿越时空,你的愿望也许会实现!
呵呵,一看就知道阁下完全不了解现在的国情~[em:2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2
::: 在 雨霁轻尘 的贴子提到 :::
如此,再娶三房吧……哈哈
好的,好的,谢谢支持![em:2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3
::: 在 永不服输 的贴子提到 :::
赶紧投胎去吧——最好投胎到中东。
没必要!关键的关键是挣钱!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4
::: 在 紫硯墨羽 的贴子提到 :::
[em:13]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5
::: 在 神送的死命 的贴子提到 :::
只怕二房更加不喜欢做家务哦,那样你就得做三个人的家务了,望三思啊!!!!!!!!!!!!!!!!
身苦心甜啊,三思个啥?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6
::: 在 炽雨 的贴子提到 :::
烟霞哥哥...你学坏了...
[em:3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6
::: 在 whiterabbit 的贴子提到 :::
严重同意12楼
回复同回12楼!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7
::: 在 孤鸿飞 的贴子提到 :::
情况属实!同意!
大鸟毕竟是哥们啊!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8
::: 在 清衣罗裳 的贴子提到 :::
幸亏楼上的不是法官! 你同意是无效滴
老婆同意就OK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8
::: 在 王兆军 的贴子提到 :::
有意思
问好!
也问王兄好!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19
::: 在 无伤 的贴子提到 :::
可以重复使用。
聪明!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20
::: 在 残花飞雨 的贴子提到 :::
不打死不罢休
悍妇![em:57]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20
::: 在 春逝空 的贴子提到 :::
“特步”容易“跑偏”。。。
这不在咱考虑范围!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21
::: 在 雨疏风骤 的贴子提到 :::
坚决支持烟霞娶二房,并请帮其他男士们再写几份娶三、四、五房申请书。
呵呵!
俺不会!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0 09:21
::: 在 墨淡如烟 的贴子提到 :::
支持,天天露宿街头。。。。。。。。。。。。
不是好人!
作者: 春风不渡玉门关    时间: 2009-3-10 09:44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呵呵,一看就知道阁下完全不了解现在的国情~
本人闲散惯了,一向不关心国家大事。现在而今眼目下国情是。。。。。。?还请明言!
作者: 幽香百合    时间: 2009-3-10 21:19
一石激起浪千层。。。。。。[em:57]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2 09:21
::: 在 春风不渡玉门关 的贴子提到 :::
本人闲散惯了,一向不关心国家大事。现在而今眼目下国情是。。。。。。?还请明言!
呵呵,既然惯了,且继续闲散就可!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2 09:23
::: 在 幽香百合 的贴子提到 :::
一石激起浪千层。。。。。。
呵呵,俺只投石,关键在于做“石头”的人!
作者: 墨淡如烟    时间: 2009-3-12 12:28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不是好人!
冤枉!我是为了让你们有时间写申请书啊![em:13]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9-3-12 16:22
胆子忒大了[em:17]
作者: 孤鸿飞    时间: 2009-3-12 21:24
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呵呵~~~
作者: 愚讀軒吟    时间: 2009-3-13 09:29
兄弟.帮俺复印99份.呵呵.....
作者: 古月求衣    时间: 2009-3-13 09:37
热闹!还差一串鞭炮!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3 10:04
::: 在 墨淡如烟 的贴子提到 :::

冤枉!我是为了让你们有时间写申请书啊!
用那个非著名相声演员的话说:随便拖一个去毙,绝对没有冤枉的![em:2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3 10:05
::: 在 残花飞雨 的贴子提到 :::
胆子忒大了
咋滴?我发这个还不是为了你?[em:22]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3 10:05
::: 在 孤鸿飞 的贴子提到 :::
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呵呵~~~
大鸟正解!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3 10:06
::: 在 愚讀軒吟 的贴子提到 :::
兄弟.帮俺复印99份.呵呵.....
你狠![em:88]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3 10:07
::: 在 古月求衣 的贴子提到 :::
热闹!还差一串鞭炮!
等古兄相赠啊!
这也要明说?真是的......
作者: 青青橄榄    时间: 2009-3-13 11:21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正解!知音啊,谁娶了你一定乐死了!
为什么?
作者: 五龙闹海    时间: 2009-3-13 12:45
哈哈哈哈。。。。。。烟霞幽默!严重支持!
作者: 幽香百合    时间: 2009-3-13 21:52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呵呵,俺只投石,关键在于做“石头”的人!
哈,你是在投石问路吧。。。。。。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4 10:09
::: 在 青青橄榄 的贴子提到 :::

为什么?
大度如须眉啊。。。。。。男人婆?[em:22]
PS:后三字可以省略!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4 10:10
::: 在 五龙闹海 的贴子提到 :::
哈哈哈哈。。。。。。烟霞幽默!严重支持!
做男人顶好!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4 10:11
::: 在 幽香百合 的贴子提到 :::

哈,你是在投石问路吧。。。。。。
百合聪明,俺喜欢你!
作者: 青青橄榄    时间: 2009-3-14 10:42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大度如须眉啊。。。。。。男人婆?
PS:后三字可以省略!
这么说烟霞GG喜欢娶大度如须眉男人婆为妻咯?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4 13:46
::: 在 青青橄榄 的贴子提到 :::

这么说烟霞GG喜欢娶大度如须眉男人婆为妻咯?
对于山下的老虎来说,男人婆更容易让人接受不是?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9-3-14 17:38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咋滴?我发这个还不是为了你?
[em:17] 不得了,翻天了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9-3-14 17:49
::: 在 沉醉卧烟霞 的贴子提到 :::
百合聪明,俺喜欢你!
[em:17]大胆,当我死了?
作者: 寿州刀匠    时间: 2009-3-16 21:20
格式不大要紧,要紧的是如何送达,实在不行QQ如何???——怀疑???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8 09:47
::: 在 残花飞雨 的贴子提到 :::
大胆,当我死了?
妒嫉已犯七出,小7小心!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8 09:47
::: 在 寿州刀匠 的贴子提到 :::
格式不大要紧,要紧的是如何送达,实在不行QQ如何???——怀疑???
何必?革命要做好准备!
作者: 万古刀    时间: 2009-3-18 14:08
如果发生内战咋办?![em:26]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9-3-18 17:53
::: 在 万古刀 的贴子提到 :::
如果发生内战咋办?!
要么,就是两败俱伤,要么,就是群扁那个花心萝卜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9 09:12
::: 在 万古刀 的贴子提到 :::
如果发生内战咋办?!
打!
打不过?
跑!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19 09:13
::: 在 残花飞雨 的贴子提到 :::
要么,就是两败俱伤,要么,就是群扁那个花心萝卜
切,二人岂可为“群”?除非再娶几个!
作者: 紫柳烟    时间: 2009-3-19 10:07
特批.......
作者: 凌零    时间: 2009-3-21 21:57
直接包个二奶得了,不用这样麻烦.....
作者: 云慕枫    时间: 2009-3-21 23:21
楼上凌零兄说得对啊
支持二奶
坚持到底
哈哈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24 07:41
::: 在 凌零 的贴子提到 :::
直接包个二奶得了,不用这样麻烦.....
废钱!劳心!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24 07:42
::: 在 云慕枫 的贴子提到 :::
楼上凌零兄说得对啊
支持二奶
坚持到底
哈哈
9494!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9-3-24 11:09
好像````没好男人了````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9-3-24 18:34
::: 在 残花飞雨 的贴子提到 :::
好像````没好男人了````
宁为真流氓,不做伪君子!
作者: 三隐    时间: 2009-4-17 17:22
哈哈 烟霞兄   别来无恙乎
作者: IAMABOAT    时间: 2011-10-31 22:55
烟霞兄,你老婆说了,她愿做你的二房小妻子。
作者: 墨韵    时间: 2011-11-4 09:18
都两年多了,批下来了吗?
作者: 水流花开    时间: 2011-11-4 14:11
怎么不来个先斩后奏呢,哈哈!看来是个有贼心没贼胆哦
作者: 情若诗词    时间: 2011-11-6 21:19
笑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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