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恰当而优美的距离 [打印本页]

作者: 风叶凛然    时间: 2008-6-14 12:38
标题: 恰当而优美的距离



当今,都说应该有个丈夫(妻子),还得有个情人和一个知已,才跟得上时代步伐。在红颜知已后,分出了蓝颜与红颜的术语。

很显然,蓝、红颜知已是一个非常美好和温暖的词汇。那是很清新的感觉,它散发出来的是一种淡淡的诱惑,像菊花或者清茶,或许一朵清丽的茉莉花,不妖艳,不浓郁。不是容易让人忘乎所有,却能持久动人清香,深放人心,又不至于方寸大乱。

一个女人对于一个男人而言,红颜知已应该是最恰当而优美的一段距离,不远也不近,不浓亦不淡,不亲也不疏。

记有有人问我红颜知已是什么概念,有吗,是蓝颜还是红颜。

知已了,应该在对方面前是透明裸露的,无所不谈无所不知,能分担与分享,那才叫知心朋友。而在前面加个红,或是蓝,显而显见就是女,或是男。之前,一看到红颜或是蓝颜总有感觉是温昧的,实则一经分析却不然,说穿了就是女知已或男知已。

我在回答他之前问了他:现代人,都说应该有个丈夫(妻子),还得有个情人和一个知已,你是怎看的?

他出乎我的意料的说:我的看法是要是享受生活就不应该有情人,可以多几个知己互诉衷肠,情人太累,我不喜欢!

是的,一个女人可以做一个男人的情侣,这是多数人自然的选择,也是最遗憾的选择,它在道德与世俗边界当中挣扎,承受着有关的压力。而红颜知已却能被社会道德所宽容,又不会给双方的情感生活制造麻烦。

红、蓝颜知已显然跟爱情有关,有爱情浅浅的影子,但是跟情人是有很大的分岭,正如文友说的,以足够相互欣赏与爱慕所形成,但也捏把着尺度,最深的发展也就是彼此欣赏眷恋,形成很好的默契,从始至终只是心灵无限靠近,肉体却固守距离。那应该是一场纯粹的精神寄托。

在这时代,精神恋爱有可能吗?能持久吗?距离是美的,首先,只是纯心灵的交流,比你的爱人更知你心,那应该是优雅而从容的气质,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敏感而细腻的感情温婉而和善的性格所构成,那么就不太乎于年龄与容貌了。

这样的关系,也是一层薄薄的轻纱,或许都有理由与机会揭开这层面纱,但就因为有足够的欣赏钦慕,也足够的稳重理智,克制和隐忍了,更多的时候,都是思想的碰撞和心灵的交流中获得快乐和满足。

夫妻是两个交叉的圆,相连着也有一半是自由着。无论是男子或是女子,事实上,有些话对同事朋友是无法说,对丈夫(妻子)是不能说,则需要一位红、蓝颜知已来理解。温柔坦诚的眼睛,倾诉与倾听将会是很惬意很幸福的事。

在真爱的道路上,付出的出发点,都只是为对方好,所以有些情感不必言语,只需会神,这就是男女间一段恰当而优美的距离。这优美的距离在于你的拿捏,这优美的距离也在道德世俗之上!

作者: 秋风了无痕    时间: 2008-6-14 15:16
既然存在便有它一定的道理,有一种感觉不可道得太明,也不可悟得太透……问好风叶
作者: 幽幽灵枫儿    时间: 2008-6-14 16:22
人生得一知己足以

作者: 醉解花语    时间: 2008-6-14 20:48
一切随缘。
作者: 潇湘一飘    时间: 2008-6-15 01:05
我相信世上是有你笔下的红颜或蓝颜,但是少之又少.
作者: 萱苏殇    时间: 2008-6-15 06:29
凡事都得有个尺度,呵呵。
不是容易让人忘乎所有
忘乎所以?
记有有人问我红颜知已是什么概念
记得曾有人?
瞎评莫怪。
作者: 海豚可爱    时间: 2008-6-15 10:39
毛姆说,爱情决不是属于精神的,而是与肉体分不开的。他引用了一个女读者的信:我读了你的作品,觉得你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大情人,很想爱你。后来我查阅《名人大词典》,发觉你比我的祖父年岁更大,我只好放弃这意念了。--摘录

概念,需要在无欲的意念中加以解释。
作者: fengyueye    时间: 2008-6-15 14:38
知己  红颜
偶难以说些什么
只祝得知己的朋友幸福,得红颜的朋友性福
作者: zuile    时间: 2008-6-16 14:45
在道德的天平上  怎样算不失重
作者: 风叶凛然    时间: 2008-6-16 17:05
以前曾和网友谈过:生活发展到今天,人的思想感情的多维性发展已经突破了旧有的框架。

  人是一种感情的动物,天性里需要交流。而两性间的交流,有着一种天赋的神秘吸引力。

现实,男女的友谊,总是含有异性相吸的因素在内。别有用心者自不必说,心怀坦荡者自然能够拿捏好这份美好而恰当的距离。

距离是一种美,我相信也正是大家能够彼此遵循一些距离的恰当之处,才会引发一系列的相思之作,而这本身与“肉体的欲望”和“性福”并无必然的联系,我想表达的只是一种感觉,红、蓝颜并不是一味的温昧,红、蓝颜这名词跟“情人”这名词有大分别的,如果由于我文字功底的疏漏或者说言语的把握不够准确误导了大家的话,我愿意表示诚挚的道歉!

但这只是一篇随笔,也仅是一篇随笔
作者: cyi2100    时间: 2008-6-16 19:58
不是所有的男女之情都是爱情,知己属于友情离爱情很远,如果参进爱情那就难成知己
以前曾有人说过:女人成为男人的情人就失去了知己的资格,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胡言几句,莫怪
作者: 风叶凛然    时间: 2008-6-16 22:26
感谢大家勇跃发表!!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8-6-17 11:11
呵呵,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扯上肉欲,真高!想想也是,人有点动物本性也属正常。但太动物了未免有否认进化的嫌疑。不是强调物质和精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吗?哈......打住!
PS:相思不如吃肉,咱对那玩意有瘾!
作者: 吃猪的狼    时间: 2008-6-17 13:18
其实知己就是知己,不分什么男女,只要有就是好的。只是又有几个人有知己呢?
作者: 烟雨迷秋    时间: 2008-6-17 13:53
有的时候想: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是不是就连这个愿望也是很苛求的?
作者: 释云海    时间: 2008-6-17 19:36
海内存知己,蓝,红,若比邻。
好一篇,随笔。脱俗的意义。
作者: 紫柳烟    时间: 2008-6-17 19:43
心怀坦荡者自然能够拿捏好这份美好而恰当的距离。
愿这份美好而恰当的感情恒久!~~~
作者: 飘翎燕    时间: 2008-6-18 12:12
知己不同于情人,那感觉是一种站在远处的欣赏!
比朋友更进一点的距离。恰当而优美的距离
作者: 风叶凛然    时间: 2008-6-18 16:40
这类文字不好写,正如人的情感不好拿捏,

唯有庆兴的是,人有知识,人有良知,人有道德尺寸.人也有责任感.

距离可以让之恒久~~~


风叶再一次感谢朋友们的评阅,
作者: 秋风了无痕    时间: 2008-6-18 17:13
正可谓仁者见仁,抱抱风叶
作者: 风叶凛然    时间: 2008-6-28 23:03
抱抱秋风,谢你,在不言中!
作者: 晚舟    时间: 2008-6-29 18:40
那是一种享受
作者: 菊紫    时间: 2008-7-4 22:19
红颜蓝颜说起来那么动人,其实就是刀尖上的舞蹈,这中间的度太不好把握了,大部分所谓的红颜蓝颜并没有理想状态那么美好,哪一方乱了方寸,最初的优美就会荡然无存
世间也会有真正的红颜蓝颜,只是太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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