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申请刷掉以前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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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玲珑子
时间:
2007-8-24 20:43
标题:
申请刷掉以前的帖子
斑竹好! 我申请刷掉以前所有的帖子。因有重名之嫌,我已经不再用“玲珑子”之名写任何东西。
作者:
才尽更断笔
时间:
2007-8-24 20:48
本论坛有重名的吗?如果没有,就没有必要删掉。何况那么多诗友跟帖,删掉你的,别人的积分无辜被减少,不公平。
作者:
残花飞雨
时间:
2007-8-24 20:50
别折腾了
作者:
秋风了无痕
时间:
2007-8-25 17:32
至少在这个论坛是不会存在重名一说的,否则你根本无法注册。
然而,你要求的刷贴会影响到众多诗友的积分。
如果你感觉有必要的话,可以重新注册一个名字,但你能够保证在今后也不会有重名吗?或者将网名去申请个专利?若有侵权诉诸法律?
作者:
才尽更断笔
时间:
2007-8-26 03:39
已有小红笔。
作者:
西厢待月人
时间:
2007-8-26 11:53
呵呵,恕不能满足你了。。。
作者:
美好一生
时间:
2007-8-26 17:09
写的好坏都是自己的, 删掉干吗?
[em:45]
作者:
a2182186
时间:
2007-8-26 19:51
为的是哪桩啊?
作者:
songkuan
时间:
2007-8-28 22:18
重名!珍惜自己;千万别轻信,教训古已有之,三国曹操教训深刻。
作者:
九野
时间:
2007-9-1 00:29
九野郑告:虽有万般苦,不能犯糊涂,禁止安乐死,天老人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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