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标题: 品味《千眼温柔》 [打印本页]

作者: 秋风了无痕    时间: 2007-4-17 13:48
标题: 品味《千眼温柔》
      一口气读完了苏沧桑的《千眼温柔》,作者用细腻地触觉和感知为我们展示出一个爱情神话。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凄美感人的中年人的爱情伦理故事,展现出的是一个荡气回肠、发人深思的现代都市爱情传奇。
      作者以一个清灵、温婉的女子的旷世经历为主线,为我们勾画出一个清新、脱俗的吹箫女子。记得有人说过:箫里的清虚淡远是女人的最高精神境界。清是清静无为的意思,虚是虚无缥缈,是浪漫想象的色彩。淡是淡泊、清心寡欲,将酒色财气置身度外的意思。远是远离尘世、超凡脱俗、隐居山林、情寄山水而悠然自得的意思。箫里的书卷气,箫里的淡定从容,于妩媚中去尽脂粉,就像月光的脸,就像天使的脸,神秘却光明,这才是做女人的极致。
      女主角灵犀是一位音乐系的教师,然而她的才情、她的淡漠、她的忧郁、她的执着、她的美丽都令人窒息,她似一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天使,她儿时的遭遇不尽人意,但不能否认她仍是幸福的。她心底对亲人的那份至真的思念让她常常魂牵梦萦不知归路。
      无意中一份网上情缘直入她的灵魂深处,她矛盾、她痛苦、她挣扎,她也曾试图放弃。但冥冥中,一次飞机事故让他们明白生命的意义,于是没有了挣扎、没有了矛盾,最最原始的欲望和冲动让他们完成了灵与肉的合二为一。爱就爱了,一切是那么的顺其自然。仿佛是生命的重生,寻到了生命中的至爱,他们的努力与付出也让这份爱情达到了颠峰。
      回到现实生活中,他们不得不面对家庭、事业的决择,面对丈夫、孩子、妻儿的不舍,当他们冲出一切阻力重获自由的时候,却因为不想成为彼此地负累而相继选择隐居。到此我不得不为他们的豁达、宽容、彼此地信赖、理解叫好。然而峰回路转,在经历了相爱、相聚、分离、相守,到最后的阴阳两隔,他们所付出了不是常人所能够理解或者说做得到的,他们的勇气,甚至说是气概让我折服。
      西溪湿地的平淡与寡欲让他们更加明了爱情的真谛。那份萌动、那份情欲悄悄地褪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份灵魂深处的敬慰。爱并不仅仅是相互拥有,而是为了彼此以及家人的幸福宁肯选择放弃,无怨无悔、情真意切。




作者: 西厢待月人    时间: 2007-4-17 14:47
坐上沙发欣赏!
作者: 沉醉卧烟霞    时间: 2007-4-17 16:38
没看过。
作者: 白霜秋桐    时间: 2007-4-17 20:15
为了那份所为的爱情,各自舍弃各自的家庭,也太。。。。。。!
作者: 秋风了无痕    时间: 2007-4-17 20:21
::: 在 白霜秋桐 的贴子提到 :::
为了那份所为的爱情,各自舍弃各自的家庭,也太。。。。。。!
呵呵,最终"那份萌动、那份情欲悄悄地褪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份灵魂深处的敬慰。爱并不仅仅是相互拥有,而是为了彼此以及家人的幸福宁肯选择放弃,无怨无悔、情真意切。"
作者: 譬如朝露    时间: 2007-4-17 21:22
真正的爱情要经受时间的考验,也许多年后也会苍白,也会褪色......
作者: 独立寒秋    时间: 2007-4-17 23:33
::: 在 譬如朝露 的贴子提到 :::
真正的爱情要经受时间的考验,也许多年后也会苍白,也会褪色......
为能唠上几句,不顾看的头晕眼花:faint,大致吧,感觉又一俗不可耐的“婚外恋”被披上纯洁美丽,合情合理的外衣,来赚读者的眼泪,楼主MM可别给忽悠了,嘿嘿。。。:heihei文笔倒是不错,可惜小说终是小说,过于理想化的情节,经不起生活的推敲滴。


支持朝露MM:真正的爱情要经受时间的考验,也许多年后也会苍白,也会褪色.....:yes

:heng:heng:heng
作者: 醉解花语    时间: 2007-4-18 08:33
爱情这东西又有几个人能说明白呢?
作者: 秋风了无痕    时间: 2007-4-18 08:56
        也许是我的表述不够准确,让我叹服的不仅仅是他们充满浪漫色彩的网上情缘。女主人公灵犀内心深处已经不爱有冷暴力倾向的丈夫,因而背叛了婚姻,与有妇之夫左边相恋,这种相恋完全是建立在内心的情感基础上,始终忠贞于内心的爱、善和承诺。有圣哲说过,没有婚姻的爱情是不道德的,没有爱情的婚姻同样也是不道德的。然而最终为了给丈夫捐献眼角膜,她选择了来到自己梦中的那片土地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她是善的,也是美的。《千眼温柔》是通过每个人物对诺言的真诚、坚决与执著,来表现作者对诺言的坚守与践行,从而使悲凉的故事显得温馨、深情与厚重。
     《千眼温柔》在气氛渲染上、意境营造上、情节设计上,以及对人物的塑造、对故事的叙述,都很有特色。对文学、对人物的理解,对凄美爱情故事的营造,都有自己独到的地方,并深深打上了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烙印。
       呵呵,反正我喜欢
作者: 独立寒秋    时间: 2007-4-18 09:58
::: 在 白霜秋桐 的贴子提到 :::
为了那份所为的爱情,各自舍弃各自的家庭,也太。。。。。。!
嘿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言论自由。。。。。。。。。。。同意秋桐 MM,为成全自己的所谓爱情,不惜伤害那么多人的感情,这种人不觉得太自私,太无耻吗?这种人怎么可能再去为别人去死?良心发现?乌托邦吧。。。。。。。。。。身边这种例子多了,明星出家的报道有,可清点一下也就那么几个,小说不完美,有人看吗?

:cool:cool:cool
作者: 郁郁埋香    时间: 2007-4-18 11:33
俺一满闹不清楚,脑子里全是浆糊。。。。
作者: 炽雨    时间: 2007-4-18 14:47
没看过书。。。不过相信一句话“爱情就像你脚上的鞋子,合不合适、舒不舒服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
作者: 江下天    时间: 2007-4-19 01:48
最近不看小说




欢迎光临 诗词 (http://www.shici.xn--fiqs8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