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建筑产生的深刻社会背景
在西方社会,宗教思想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无与伦比的地位。从古希腊对神的崇拜到古罗马基督精神的出现,宗教思想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然而中世纪早期随着罗马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瓦解,人们的宗教态度和思想方式随之产生了混乱,其结果是悲观主义和来世的思想占据了人们的意识。10世纪以后,随着寺院教育的进步、比较稳定的政府的出现,以及经济的稳定性增长,特别是近代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宗教的来世观点开始渐渐减少并逐步让位于比较乐观的情绪,最终发展成为关心世俗事务的个人主义精神。到了13世纪,市民阶级的意识、理想、道德、利益等各方面的个人主义精神已不再被认为是彻底罪恶的,并且被认为是永生的准备。这种个人主义的精神,成为了中世纪晚期人们生活的行为标准。随着财富、文化、世俗兴趣的进一步增长和由于城市新近取得的自由和繁荣而感到的骄傲——人们都希望有一种能更加凸显个人精神的艺术风格来表达新时代的思想并取代宗教思想统治的罗马风格。在此基础上体现阿尔卑斯山民激荡粗犷的个人精神的“哥特式”艺术风格被广泛地运用于中世纪晚期的建筑上。
作为纯粹平民化象征的“哥特式”建筑并不象那些罗马风格的寺院,位于渺无人迹的悬崖峭壁上的,而是日益面向广大的市政建筑和民用住宅。这些建筑除了教堂,还包括城堡、市镇厅、行会所、纪念碑(亭)、甚至新出现的小资产阶级住宅。其中杰出的“哥特式”建筑有巴黎圣母院[2](Notre Dame,1163--1235)、威尼斯的总督府[3](PalazzoDucale,1309—1424)、法国鲁昂法院[4](Palas de Justice,Rouen,1493—1508)、比利时的布鲁日市政厅[5](Hotel de ville,Bruges,十四世纪)等等。
威尼斯总督府
兰斯主教堂